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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下乡与精神进城
——民族地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的面向及策略

2016-03-15郑迦文

贵州社会科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农民工民族文化

郑迦文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2)



文化下乡与精神进城
——民族地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的面向及策略

郑迦文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贵阳550002)

“送文化下乡”在我国的文化政策发展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其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在不少地方也出现相关活动流于形式,“送文化下乡”因为没有结合农民的处境化经验而出现“下不了乡”的现象。与此同时,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尽管在身体上早已融入城市,但在精神上仍然无法“进城”。因此,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在制度构建及策略安排上,有必要突破行业、面向上的藩篱,进行体系性、系统化构建的思考,而这恰恰也正是“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所着重强调的问题。

送文化下乡;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文化下乡”在我国是一项长期执行的文化惠民活动,它的实施与执行代表着文化资源的政策性再分配以及社会文化治理理念的美学化表达。以“送文化”为主导的文化服务模式,既是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部门供给模式”[1]的延续,又是对城市(文化)中心的肯定。这种至上而下、部门化、行政化的供给方式在“城乡”二元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实现了公共文化在乡村场域中的资源补偿。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中国人的生活是靠土地,传统的中国文化是土地里长出来的”已成为过去,乡土中国正在被一点一滴地撕裂:一方面“离土”与“离乡”正在成为中国底层社会转型的主要趋势;另一方面,农村社区文化中的公共文化日趋萎缩,在原来的文化土壤生长形成的传统、地方性知识,在城市文化的面前变得“一无所知”茫然不知所措。此一背景下的相关文化建设常常陷入这样一个窘境——“文化下乡”所送的文化(活动),因为无法结合农民的处境化经验而“下不了乡”;而城市化进程中被裹挟进入城市的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尽管已经进入城市空间,甚至在生活上已经日渐融入城市生活,但在“精神”上仍然无法融入这一社会空间,即“进不了城”。而这恰恰是深化改革及社会结构调整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由于民族地区的民族传统文化因素,这一问题在民族地区又显得尤为突出。

在某种程度上,送“文化下乡”与农民的“精神进城”是两个范畴,两者有不同的执行主体和意义内涵,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应当或者必须被对立地、单独地考量。毕竟,前者作为一项基本文化惠民工作,指向在于文化资源的再分配,体现的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正义与均等化追求;而后者作为城市流动群体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目标,其指向在于文化资源供给的最终效果,体现的同样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社会正义以及和谐发展的共通追求。尽管有着两种不同的面向,但最终的落脚点都在“人”,且都在于弱势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的享有及其基本文化权利的实现上。

因此,在公共文化建设的制度构建及策略安排上有必要突破行业、面向上的藩篱,进行体系性、系统化构建的思考,而这恰恰也正是“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所强调的问题。

一、文化下乡:从知识分子精神改造到文化资源再分配

“文化下乡”在我党的文化政策上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1938年柯仲平在《文化下乡去的一个实际问题》中,就探讨了“文化如何下乡”的重要问题[2],而“文化下乡”运动在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后,作为“文艺为工农兵服务”方针的具体落实,成为一场涉及文学、戏剧甚至出版的“文化运动”。这一运动不仅奠定了我国文艺创作的基本方向,而且在基本文化政策上奠定了大众化、民族化的基本路径。这一运动的目标在于帮助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为了文艺真正为工农兵服务”,解决“文艺工作者与实际结合,文艺与工农兵结合这两个大问题。”[3]

因而,这一时期的“文化下乡”运动,在送文化到农村、到根据地的同时,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即知识分子的精神改造,显然,当时的文艺工作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如陆定一就这样写道“我们文化界的同志,献身革命,赞成文化下乡,甚至自己的身子已经到了乡里,但是他们的心,有的始终与农民格格不入,其原因之一,恐怕是主观上对于农民在革命中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4]周扬也如此总结道:(整风后)“我们文艺工作者的感情是大大改变面貌了,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小资产阶级的王国’受到了空前的冲击。我们要在工作和生活的实践中来进一步地更彻底地改变我们的感情,使得我们的思想情感真正地做到与工农兵大众的思想感情打成一片,这样才能完成文艺大众化的任务。”[5]在当时,不仅,艾青、丁玲、刘白羽等作家开始自觉扎根农村创作出一大批影响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作品,剧团也开始开展“送剧下乡”的相关运动,如鲁艺工作团走遍了绥德、米脂等乡镇村庄,演出68场次,创作剧本16个,歌曲7首,其中《双喜临门》《兄妹开荒》等剧目广受好评而且成为常演不衰的保留节目;在出版方面甚至提出了“书报下乡”的口号,从根据地农民的实际出发,提出“对于农村读者,不能让他们来找书报,而应当使书报去找他们。”[6]

这一时期的“文化下乡”运动,不仅使得文艺工作者们带着自省的意识参与到农村生活中去,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得到洗礼和改造,还在文艺作品的创作上出现了一大批与农民生活结合极为紧密的作品,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文艺的大众化、民族化进程。然而,更重要的是“文化下乡”运动,开启了我国文化普及工作的新阶段,最终奠定了以“送”文化为主的农村文化建设补充模式。

新中国成立后,百业待兴。文化事业及相关机构也从无到有建立起来,在文化政策上同样“提倡文化下乡、电影上山、普及社会教育……以培养工农出生的知识分子及各种专门人才。”[7]这极大地调动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丰富了基层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1963年3月20日,由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共青团委联合组织了第一批“农村文化工作队”,它“是文化工作支援农业、巩固集体经济、加强工农联盟、密切城乡文化联系、推动农村文化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其主要任务在于“帮助县的文化艺术单位(如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书店、县剧团和电影放映队)更好地开展农村文化工作,并适当辅导农村群众业余文化活动;同时,适当地开展一些小型文化宣传活动,向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8]在人员构成上,主要以文艺工作者为主,包括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工作者、以及书刊编辑、图书发行人员和科学普及工作者。“每个工作队根据农民文化生活和学习生产技术知识的需要,携带了适合农民阅读和观看的各类图书、图片、幻灯片、电影拷贝以及适合农民演唱的材料等,以配合开展农村文化工作。”[8]在工作的重点上主要是“把社会主义文化艺术输送到农村去,扩大农村社会主义的思想阵地的光荣任务,并通过深入农村的工作实践,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锻炼和提高自己。”[8]]可见,在这一阶段“送文化下乡”的基本目标已经转变为“输送社会主义文化艺术”。尽管在报道中也提及文艺工作者通过深入实践向群众学习、锻炼并提高自己,但这与根据地时期“文化下乡”中的知识分子精神改造导向不同,反而更贴近于将当时的先进文化——如电影、幻灯片等送到农村基层以实现其文化建设相关工作的开展。1963年5月,中央农村文化工作队回到北京。在中国美协举行的座谈会上,画家古元说“就像延安时期的秧歌队一样,只要对老乡有利,对革命有利,什么都干。好多年没做这种工作,这次做,重尝了为群众服务的愉快;创作劲头也大起来……”[9]文革期间,尽管多数文化事业都受到了冲击,但是“上山下乡”运动仍为农村的基层文化建设输送了大量的知识青年。1995年中宣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文化下乡活动,1997年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十部委更是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由此,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股“下乡”潮。而“文化下乡”的主要内容更是被明确为:包括图书、报刊下乡,送戏下乡、送电影、电视下乡以及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此后,“送文化下乡”的相关工作逐渐成为每年各级单位(尤其是文联、文化馆、共青团等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被沿袭下来,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以来更是被作为一项重要的文化惠民工程而加以实施。

显然,“文化下乡”从“运动”到“活动”并不单纯只是一个后缀词汇的改变,更深层次的改变是其内容指向上,从对知识分子的精神改造到社会文化资源的再分配的调整。但在本质上构成了我国在基层(农村)地区所采取的文化资源再分配上的一个基本策略——“送”,而且是“送下去”。这实际上凸显了资源向城市集中后的一种文化资源共享上的再分配模式,尽管这一结构潜藏了城市中心与乡村边缘的二元价值认知,忽略了乡村本身包蕴的数千年来积淀的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

客观地说,这种以“送”下去的形式为主的“文化下乡”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确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计划—供给”的模式已经无法在内容和形式上满足人民群众在文化上的实际需求。随着电视、广播等现代传播媒体的发展,跨越时空限制将外界的各种文化资源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同时,还赋予了观众某种选择的权利——即选择观看或不看某一文化节目的自由(尽管这种自由是相对的)。这在某种程度上提升了观众的“口味”,同时加剧了“送文化下乡”中文化产品“供需脱节”的错位,以及“供不及需”的“不到位”问题。

针对此一状况,有人提出“文化下乡”工作中“种文化”比“送文化”更重要[10];也有人认为“送文化下乡”中的“送”是一种导向、激发,由于不能天天送,因此应当在“扶”上下功夫,即“扶”文化留乡[11]……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尝试新的形式开展城乡之间的互动,如2009年,成都市文化局就在春节期间组织了“送文化下乡,请民俗进城”的城乡文化互动活动。有的省甚至出台了管理办法,如《四川省文化厅送文化下基层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但是送“文化下乡”在本质上仍然是过去“至上而下”式的文化输送,尽管在以“种”代“送”以及城乡互动上进行了种种探索,但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在于,“送”什么文化?“种”什么样的文化?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问题既不由农民决定,也没有市场选择,更缺乏参与者的意愿表达机制。尽管这样的输送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某一具体的历史时期也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但在内容上,“文化下乡”所送的文化如果忽略了地域、民族、传统等构成的群众文化需求,常常出现流于形式的问题,即因为无法结合农民的处境化经验而“下不了乡”。

二、精神进城:进城务工群体公共文化服务的终极目标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张,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开始向城市流动,这一趋势对农民群体的影响十分巨大。

总体上看,全国的城乡人口比重数正渐趋平衡、且有城市人口日渐超出农村人口的趋势,从1949年的城乡比重约为1.1∶8.9,到2014全国人口数达136782万人,城镇人口数达74916万人,占总数的54.77%;农村人口数达到6186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5.23%,城乡人口比重达到5.5∶4.5[12],而这一比值在十年前,还是4.17∶5.83,可见人口从乡村到城市的流动已经成为主流。2014年,全国流动人口数达到2.5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就达到1.68亿。[13]规模化的人口流动,是城镇化推进中的“人口现象”,但这种流动不仅仅是城乡人口结构的改变,还附带着最基本的生计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变更。由于过去那种城乡二元对立的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今天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社会结构及资源的分配,因此,人的流动将带来更为深刻的影响。据统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经超过3000万,其中大部分流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发达城市明显遭遇“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城市认同”“针对性的公共服务困难”“公共文化生活困难”以及“少数民族事务管理与引导方面存在的困难”等六个方面的难题。[14]

具体到民族地区的乡村来说,这种人的流动,最直接地表现是民族地区乡村的凋敝。留守老人、儿童、妇女以及返乡农民工成为乡村人口的主体,而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村民自杀、留守儿童、农村离婚等社会问题大量地出现,这一系列的乡村社会问题加重乡村的凋敝。另一方面,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青壮年劳动力,由于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大多游走于城市边缘,所从事的也大都是薪酬低廉、且技术含量不高的职业。与此同时,他们又不断地接触与原来的乡村知识体系、以及民族传统习俗完全不同的新东西,他们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始了解与原来不同的世界——但却既不能融入,又无法返回。工程院课题组大样本抽样调查显示,“现在‘80后’和‘90后’新生代农民工普遍不愿再回乡务农,他们迫切希望成为真正的城里人。城镇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15]这些问题最后汇聚为夹缝生存中的精神空虚问题:留守乡村的老人孩子和妇女们在忙完一天的活计后,常常以看电视为最主要的消遣,仅在较大的民族节日(如苗族的苗年、鼓藏节,傣族的泼水节,侗族的祭萨等)活动中才举行传统的民族文化活动,一家人才得以相聚;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青壮年在日常生活中文化生活空白,据“新华社一项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受访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靠睡觉、闲聊打发工作之余的时光,超过四成的受访进城务工人员没有一本书,很多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几近空白,近六成的进城务工人员对文化生活状况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16]换言之,农民工尽管已经在“身体”上进入了城市,但在“精神”上却难以进入城市。

所谓“精神进城”,指的是农民工能够在精神上对所处城市产生认同,在行动上积极主动地参与所在城市的相关文化活动,享受并实现自己的文化权利。认同身处的城市,并不等于将农民工简单地“市民化”。显然,“精神进城”在形式上,表现为对其所处城市的相关文化活动的积极参与,对城市已有的公共文化设施及服务的主动使用;在本质上,表现为农民工对自身的价值认知、对享有并参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意识的觉醒。在某种程度上,这同样也是针对农民工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所应当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它的实现与否关系到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完善程度,并最终关涉社会能否和谐发展(这在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群体事件中表现尤为显著)。

如何实现少数民族农民工的“精神进城”?这关涉一系列的相关问题:如何树立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自信”?进城少数民族农民工,如何才能主动享受城市中已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尽管从根本上消除了他们的经济压力,但能否促使他们自觉地去运用这些基本的公共文化设施?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在供给上,如何以标准化实现对文化需求的差异化满足?

三、“文化下乡”与“精神进城”两个面向的整合策略

(一)“文化下乡”应结合两个方面的经验

如前所述,“文化下乡”作为一项重大的文化惠民工程,在近20年的发展中逐步展现出一些诸如“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但是,与其探讨其不足不如探讨如何在策略上保障“文化下乡”成为“文化交流”,送来的文化能够真正地“下乡”。要实现这一目标,在根本上需要结合两个方面的经验。

其一是吴理财教授所提出的“处境化经验”。他在《处境化经验: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以及如何理解》一文中基于“文化,是指一套处境化的经验以及论证该套经验合理性的话语和相应的维护机制。”提出“一群农民日常生活所共同享有的处境化经验及其价值规范”则构成该地区的农村社区文化。[17]显然,如果借鉴此一定义可以发现,民族文化与少数民族社区的文化同样是两个概念,某一个具体的民族地区乡村社区的文化正是这样“一套处境化的经验体系”。在这个前提下,就要求“送文化下乡”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能够处境化地理解该“地点”(社区)的文化、了解参与者的文化需求以及民族地区群众在文化需求上的特殊性。这种将自身与他者链接起来的方式,将超越以往主/客二分的方式去考虑“送什么样的文化”的问题,从而使“送文化下乡”活动成为一种真正的相互学习、交流以及相互提高促进的过程。

其二是与市场化经验的结合。市场化的经验,主要指的是在某一具体社区环境中的文化供给上,对人的文化需求的精准把握。尽管在某种程度上,人们一般将这个经验看作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理所当然地将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等同于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的文化产品的供给。显然,忽略了消费者需求的文化产业发展将难以为继,但忽略了群众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也必将成为低效能的形式主义。“送文化下乡”的活动应当紧密地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群众需求评价与反馈机制的架构结合起来,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联系起来,在明确需求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方能提高“送文化下乡”的文化活动的实际功效,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真正提升。

与处境化的经验的结合,要求人们以一种“平视”和“内视”的角度去链接民族地区当下的城乡社区文化;与市场化的经验的结合,则通过政府、市场以及群众三者的主体地位及应当和可以承担的责任的明确,使得公共文化服务真正地做到“供需相适”,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真正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民族地区乡村文化秩序及价值观的重建,并在重建的过程中重塑村民的“文化自信”。

(二)“精神进城”应注重准备和引导

传统民族文化既是少数民族农民工规避风险的港湾,也是其融入城市生活的藩窝。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城中村”和普通村落中村民的聚合,大都是被动接受离土的事实。是以在民族乡村社区中因空间的相对封闭性而形成的代际传递的“传统知识”,必然遭遇开放空间后不断涌现的“现代知识”的消融。在“精神进城”的实际过程中,如果缺乏有力的前期准备和明确的引导,则会伴生缺乏价值判断的否定和过于盲目的接受。因此要实现民族地区农民工的“精神进城”应当注重两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是准备工作。在城镇化进程中,发现和重塑乡村公共精神的根本目标,不是重新建立人与泥土的复古的联系,而是建立起一种全新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以对城市或乡村的文化为中心、为肯定的对象,也并不纯粹地否定城市或乡村所形成积淀的地方性知识中的积极因素。这种联系本身就是一个发现的过程,既发现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以此构建起新的源于地方性知识的“文化底蕴”;又学习和了解开放世界中文化发展的现状,以此树立起包蕴城乡两种知识体系下的“文化自信”。而在这个过程中,最根本的是逐渐消弭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上的差距以及文化知识传授中根深蒂固的“偏见”。

其二,是引导工作。从当前的情况看,农民工群体属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夹心人群,而少数民族农民工则更是缺乏关注的对象。西南民族地区多省市尽管也已经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和措施,但这并不是简单地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大门打开,免除其经济负担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在以往的调研中,我们发现,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不知道自己可以享有哪些基本文化权利”的人数远远超出不去使用者。随着对特殊群体的关注日益加重,这种“被忽略”的状态正在逐步改观,如贵州省群艺馆就专门针对农民工子弟开展了文艺特长的培训。但是,目前更重要的应当是政府从策略上,引导农民工在文化活动中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其在了解基本权利的基础上,根据需求积极参与到所在城市的文化活动中去。

(三)“文化下乡”与“精神进城”的整合策略

当然,结合民族地区农民的处境化经验“送文化下乡”等设想,同农民工的“精神进城”一样,都只是一个理想化的目标,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以为无论在经济成本还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能效提升上,将“文化下乡”工程的实施与精神进城的目标进行整合在策略上具有可行性。

首先,要求我们转变理念,文化下乡不应当被视为文化资源的再分配模式,而应当成为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相互交流的平台。尤其在民族地区,既要了解该地区的民族传统文化对村民文化消费习惯的影响,也应当处境化地理解传统村落社区自身的优秀文化基因。文化下乡既不是“送”也不是“种”,而是相互学习交流。当下的送文化下乡也不同于早期的送文化下乡运动中对知识分子精神改造的注重,而是一种基于正视民族地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地区村民文化需求特殊性前提下的相互学习。如2016年春晚舞台上歌手谭维维与非遗传承人合作的《华阴老腔一声喊》,就是现代摇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华阴老腔的结合,这样的艺术精品,既有助于培养农民工群体的文化自信,这种学习也形成了新的艺术类型,是一个大胆而有意义的尝试。

其次,既要以需求为导向实现“文化下乡”的相关服务供给的精准投放,同时还应注重将送“文化下乡”作为农民群众了解城市文化、重新认识乡村文化,培养文化自信的先导工作。如前所述,由于民族地区农村人口的流动问题,不但使民族传统文化失去了依附的再生机制,还使得民族文化的“涵化”与“同化”在一个狭小的乡村社区中同时发生。乡村知识分子的单向流动直接撬动了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空洞化的文化生态加剧了民族乡村文化社区的价值危机与秩序失范。结合了两种经验的“送文化下乡”活动,将成为乡村文化秩序重建的重要途径。

最后,乡村文化生态中的公共性消解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随着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附着于个体之上的人文精神随着人的流动和经济的兴衰而日渐改变。这在各个地区的乡村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状态:既与村寨社区的开放程度有关,也与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有程度密切相关,还与村寨的“流动人口”的构成有关。这三者构成一种复杂的结构,在具体的村庄中呈现出差异化的状态,过去那种基于家族、村域社区所构成的公共精神以及公共文化活动面临新的挑战和需求的满足,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西南民族地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必须正视这一状况,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

准确地说,在城镇化背景下的“文化下乡”与“精神进城”其实是同一项工作的两种面向,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指向,其最终的落脚点都在“人”,因此,无论是送先进文化下乡还是积极引导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实现“精神进城”其根本目的都在于发挥特殊群体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培养和引导其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1] 吴理财.非均等化的农村文化服务及其改进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5):10-17.

[2] 柯仲平.文化下乡去的一个实际问题[N].新中华报,1938-08-20.

[3] 凯丰.关于文艺工作者下乡的问题——在党的文艺工作者会议上的讲话[N].解放日报,1943-03-28.

[4] 陆定一.文化下乡——读《向吴满看齐》有感[N].解放日报,1943-02-10.

[5] 周扬.马克思主义与文艺·序言[M].北京:作家出版社,1984:12-13.

[6] 张良.书报下乡[N].解放日报,1943-03-31.

[7]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79.

[8] 新华社讯.首都首批文化工作队下乡[N].戏剧报,1963-02-15.

[9] 梗风.送社会主义新文化下乡,加强与群众的联系[J].人民音乐,1964(07):27.

[10] 唐湘岳,王永华.衡阳市由“送”文化转向“种”文化[N].光明日报,2005-12-26.

[11] 张才行.送文化下乡还需“扶”文化留乡[N].农民日报,2015-01-14.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5[Z].北京:中国统计年鉴出版社,2015:12.

[1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EB/OL].http://www.china.com.cn/zhibo/zhuanti/ch-xinwen/2014-02/20/content_31534848.htm

[14] 李俊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与问题[N].中国科学报,2014-04-1.

[15] 李克强.让新型城镇化路子走好走顺[EB/OL] http://www.zgswcn.com/2013/0909/232518.shtml,2013-09-09.

[16] 文艳.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N].西安日报,2010-02-05.

[17] 吴理财.处境化经验: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以及如何理解[J].人文杂志,2011(01):143-147.

[责任编辑:明秀丽]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项目)“西南民族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研究”(14XMZ089);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一般项目(GDTB2011011)。

郑迦文,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编辑部副编审,主要研究方向:文学与文化传媒、公共文化。

D412.6

A

1002-6924(2016)05-08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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