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公信力的多重维度及其中国式构建?
2016-03-15龙晟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龙晟
(广西大学 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论司法公信力的多重维度及其中国式构建?
龙晟
(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司法公信力是表征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性是否认同与尊重及认同与尊重的程度如何的一种心理状态。司法公信力内含客观与主观、内在与外在、过程与结果、应然与实然、正面与负面以及微观与宏观等多重维度。司法公信力的多重维度可以为当下中国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提供借鉴,即全面而有重点地提升中国司法公信力。提升中国司法公信力的途径包括提升司法信用、培养理性公民、让司法与公众彼此接近。
司法;公信力;维度;构建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伴随着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国的司法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司法公信力也曾有其辉煌时期。然而,由于中国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凸显并纠结在一起,致使中国当下的司法事业面临空前的挑战乃至严重的危机,提升司法公信力日益成为中国当下的棘手课题。为了破解这一重大难题,无论是法学理论界及法律实务界都不遗余力地对司法公信力这一课题予以探讨,其中对于司法公信力的认知更是众说纷纭,至今尚未达成最低限度的共识。有鉴于此,本文将从系统整体的角度即从不同的维度揭示司法公信力的意义,以期推动法学界的相关探讨乃至为法律实务界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理论指导。
一、司法公信力的客观与主观维度
公信力包括可信度和专业度两个基本要素,可信度更多地建立在主观因素基础上,但也包括客观衡量标准,而专业度同样可被主观感知,同时也包括相关信息的客观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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