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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治理对策研究

2016-03-15熊纬辉建宁县公安局福建三明354500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防控对策成因互联网+

熊纬辉 徐 彬(建宁县公安局,福建 三明 354500)



“互联网+”背景下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治理对策研究

熊纬辉徐彬
(建宁县公安局,福建三明3545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物流寄递行业迅速崛起,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物流寄递行业有关的法律制度、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漏洞,导致其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用来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一旦蔓延,不仅将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也将危及到物流寄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对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的对策研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建立专业打击机制,完善行政监管,健全行业规范,有效防控打击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物流寄递行业在健康、安全的轨道上持续发展。

关键词: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成因;防控对策

徐彬(1990-),男,福建建宁人,福建省建宁县公安局客坊派出所科员。

引言

物流寄递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物流寄递业发展比较晚,然而发展速度却十分迅速。根据《2015年中国快递行业发展现状分析》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快递日最高处理量1000万件,2011年1800万件,2012年3000万件,2013年达6500万件,2013年快递业务量为92亿件,居世界第二。2014年以来,经“互联网+”概念的催化,以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中国快递业务发展,据统计,2014年快递业务量达到了140亿单,成为世界第一,快递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这也标志着中国快递经过几年发展,跨入了世界快递大国的行列。另据中国快递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快递业连续46个月同比增速超过50%;2015年前两个月,行业增速达到43.4%。在这一连串数字的表面是寄递业的繁荣发展,而发展背后带来的一系列隐忧显患却不容忽视。

2015年9月30日,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县城及周边连续发生多起爆炸事件,连续爆炸点共17处,包括商贸城、监狱、大埔镇政府、超市、车站、医院、畜牧局宿舍、菜市、疾控中心等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银勇自制定时爆炸装置,通过自己投放和谎称寄送包裹雇人运送的方式,先后在多处制造爆炸,事故致10人死亡、51人不同程度受伤。此次事件后,物流寄递业的安全监管问题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近年来,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案件、安全事故频发。以江苏泰州为例,2013-2014年,江苏泰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利用快递物流实施犯罪的案件40件78人。其中2013年13件20人,2014年23件46人。案件类型以涉枪类、涉毒类以及侵财类犯罪居多,占案件总数的76.9%。[1]由于我国物流寄递行业有关的法律制度、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漏洞,导致其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用来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一旦蔓延,不仅将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也将危及到物流寄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分析研究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因和发展趋势,提升打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物流寄递行业走上健康、安全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新常态下公安机关整治违法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一、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的形式

(一)侵财类

据笔者统计,以福建省为例,涉及物流寄递业的违法犯罪案件中,侵财类案件占总数的38.5%。这类案件的主要作案手段就是盗窃和侵占他人财物。盗窃主要是指寄递从业人员利用快递员的便利,偷盗客户的贵重物品。还有的利用寄递人员的身份,骗门入室盗窃。由于人们经常会接触到快递人员,容易对其放松警惕,给其实施犯罪行为创造了机会,而假冒快递员入室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群众的这一心理。侵占类一般表现在运货司机将合法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可定性为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据2014年5月5日《华商报》报道,西安圆通快递公司员工柴某,在2014年4至5月间,从所经手的包裹里盗走60部手机和24件金银玉器、手表,涉案价值达3万余元。

(二)涉枪类

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如此发达的今天,互联网购物,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近年来,有很多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销售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并通过物流快递运输货物完成交易。据2015年9月23日《人民网》报道,2014年7月,四川少年刘为明(化名)在台网某网站花费3万余元网购24支仿真枪,后被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2015年5月,刘为明被泉州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该事件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

(三)涉毒类

近些年,物流渠道贩毒犯罪的形势愈发严峻。物流渠道贩毒犯罪主要是指毒品犯罪分子以贩卖、运输毒品为目的,利用邮政或其他快递包裹、物流托运等方式将毒品运送到特定目的地的一种新型毒品犯罪方式。2014年1月4日,南昌市缉毒支队破获一起在茶饼快件中夹带毒品,并通过快递从云南寄到南昌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秦某某;2014年8月31日,南昌市缉毒支队联合云南、河南警方破获一起公安部目标案件,摧毁了一个以邮寄鞋子的方式将藏在鞋子夹层中的毒品进行贩卖和运输的犯罪团伙。

(四)诈骗类

一类表现为冒充物流公司、快递公司诈骗货主,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证件骗取货主信任,然后再私自提货变卖。另一类指快递内部人员为非法谋取经济利益,通过虚假信息或者其他手段诈骗客户财物。此类案件在北上广深等寄递业发达的地区较为常见。据2015年6月11日《中国江苏网》报道,2015年4月,江苏男子王某、张某二人以“承接货运生意”为名,骗取了无锡一家物流公司近百万元的货物。

(五)泄露信息类

一般指某些“通讯”公司或者不法分子,为了取得客户的资料,向物流快递公司购买其掌握的大量的客户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等),或者利用快递公司网络安全管理漏洞,非法套取公民个人信息。据2013年10月18日《证券日报》披露,申通、韵达、圆通等多家国内知名物流快递公司的大量印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正在被明码标价公开出售,并形成一个庞大的“灰色产业”,已成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又一主要渠道,为冒领快件、入室盗抢等刑事犯罪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并助长了电信诈骗、骚扰电话、恶意广告推销、手机木马植入等不法行为。另据2014年3月9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显示,中国某知名高校的一名在校生吴某在做网络安全测试时,发现某快递公司网站的一些安全漏洞,从中提取了大量客户个人信息并进行了网络售卖。

此外,由于物流寄递行业的邮件收寄验视制度、实名登记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等原因,导致在寄递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2013年11月27日,荆门市熊兴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沙洋圆通物流有限公司,为山东省潍坊市某制药厂寄氟乙酸甲酯样品。邮件在运输途中发生泄漏,污染了同批快递,11月29日,家住山东东营广饶县大王镇居民刘先生在收到网购的一双鞋子几小时后出现了呕吐、腹痛等症状,抢救无效死亡。2012年2 月6日晚,广州某小区发生“邮包炸弹”案,被害人李某头部、胸部和手部等多处受伤。这起案件中受害者李某的家属表示,正因快递公司把关不严,没有仔细检查便接收包裹,才会使炸弹公然送上李某的家门。

二、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制度欠缺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是2009年颁布实施的。当时,我国电商行业才刚起步,其兄弟产业寄递业也没有今天这样的发展规模,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有关于快递行业的相关条文,但是其内容比较简单,只给出了规范的条条框框,而针对寄递业中出现的具体情况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说明,以致于在给寄递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和定责的时候比较困难。除此之外,寄递业还有《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但是却没有一部专门的关于物流寄递业的法律,对于已出台的相关法规,缺乏具体的细化的操作规范。因此寄递业的迅猛发展与法律监管相对滞后的矛盾异常突出,行业管理混乱,容易滋生违法犯罪。例如,对物流领域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限问题,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之间的界限,普通物流诈骗违法行为与诈骗犯罪之间的界限,亟待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予以细化。我国物流行业已经呈现规模化的发展态势,物流犯罪问题亟待解决,应在进一步调研基础之上,出台一部规范物流行业运营的综合性法律,以促进该行业的规范可持续发展。[2]

(二)违法犯罪活动成本低、回报高

通过快递的方式分发货物,可以提高销售效率。销售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与买方成交后,坐在家中就可以完成交易,犯罪成本低,方便快捷。例如,通过寄递业进行贩毒,在传统贩毒方式中毒品犯罪分子一般要向运毒人员支付数千元的费用,并且还要提供车船机票等。与传统的人力运毒方式相比,物流渠道则不需要考虑人力费用成本,且将毒品夹藏在货物中托运或寄递所需物流费用通常为几元至几十元,显然成本要低廉得多。

(三)违法犯罪活动侦查打击难度大

物流寄递公司人员收入与投递量挂钩,普遍存在只顾数量,而疏于对物品检查和防范的情况,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快递公司只注重发货人和收货人联系方式,而不认真核实发、收货人身份,犯罪分子可使用虚假身份发货和收货,并且可不定期更换收发货地址和电话,一旦违法行为暴露,可以轻易逃避打击。例如假发票以及假冒商品的销售者与购买者不需要直接接触,只通过电子商务物流与快递公司收发假货和代收货款,售假者的隐蔽性更强,更容易逃避打击。[3]在涉毒方面,通过寄递业贩毒、运输毒品是一种全新的毒品犯罪方式,由于寄递业实名制和开箱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毒品犯罪分子在利用寄递业运输毒品时可以填写虚假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实现“人货分离”,而且快递单号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到货物运输的状况,当发现有存在风险时,犯罪分子可以迅速撤离,大大降低了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风险。利用物流渠道给犯罪分子提供了诸多的便利,而却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增加了较大的难度。

(四)行业缺乏规范的操作流程

1.快递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管理存在漏洞

我国目前大部分快递企业的管理较为混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较低,企业相关的配套信息化系统严重不足,在收件、入库、运输、装卸、代理、配送等流通环节档案资料保管不齐全,一般只要求托运的货物能交付到收货人手里即可,在货单上虽要求有发货人单位、地址,但不强求必须填写,只要有收货人的电话号码,能通知到收货人就行。[4]

2.寄递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易于滋生犯罪

目前,物流寄递业的准入制度不规范,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不高,一般来说快递公司只要求从业人员能识字,身体素质还行,可以承担大量的体力劳动就行了,大部分寄递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不高,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再加上从业人员的收入是和寄递业务量划等号的,因此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多寄送货物,从业人员往往对货物验视、寄递信息等把关不严,从而使一些违禁品、危险品不能及时被发现,给公安机关破案查处带来困难。并且,在利益的驱使下,从业人员自身很容易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中。

3.物流寄递行业内部恶性竞争激励,行业内部秩序混乱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竞争是异常激烈的,优胜劣汰是亘古不变的法则。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占据市场主导,同时满足日益增长的快递需求,物流寄递企业可谓是在全国大小城市遍地开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下设网点,发展分公司等形式来扩大市场占有率。如今寄递网点在城乡随处可见,这些网点基本上是租用一两间店面和仓库来进行营业的,他们的安检设备、治安、消防设施都不完善,总公司对于这些下属网点的管理可以说是鞭长莫及,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也是熟视无睹,这给行业的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都带来了困难。加盟点往往成为快递安全隐患的源头,多起寄递违禁品事故中,“出事”的都是加盟网点。目前“四通一达”等民营快递以加盟制为主,末端进行收派件的是成千上万家加盟网点。表面上他们都打着圆通、中通、申通、韵达等的招牌,实际上都是相对独立的公司,是民营快递总部提升管控能力的薄弱环节。[5]

4.检查设备欠缺,从业人员辨别能力有限,违禁物品往往成为漏网之鱼

寄递网点遍布全国大大小小城市,深入街道、城乡,X光安检机等设备难以落实。再加上快递公司为“抢生意”,难以严格执行检验规定,即使快递公司执行货物检验,也不易识别违禁品。因为从业人员大都是从社会上招聘的普通人员,并且在上岗之前一般都不会对其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因而其职业素质是比较低的,难以对毒品、危险化学品等违禁物品辨别。此外,我国众多的物流及快递企业根本不具备所需的检查设备,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从业人员的查辩能力。对于快递行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如果将可疑物品送去专门机构检查,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导致客源流失,据快递物流咨询网的抽样调查,90%以上的客户不愿配合快递员验视快件。一些快递公司对是否严格执行开箱验视,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五)监管职能部门管理缺位

物流寄递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它涉及多个领域。其外部管理主要靠邮政、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监管。然而我国的物流寄递行业从上世纪80年代引入,发展到现在世界第一的快递量,始终都没能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现有的监管部门都有自身的管理职能,平时各自为政,一旦出现需要担责任的问题,各个部门则相互推诿,造成很多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各单位间缺少主管部门从中协调,不能形成确实有效的监管合力。尤其是针对县级物流寄递企业的管理,没有一个明确而有力的管理部门,造成县级物流寄递行业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窘境,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物流寄递业只能是常态化管理,对物流寄递业采取开箱验视、如实登记等无行政监管职权,形成监管漏洞。[6]

三、治理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目前,现有的关于物流寄递业的法律法规只提供了寄递业最基本的规范要求和法律依据,缺乏具体的细化的操作规范,无法对物流寄递业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与指导,更不能真正推动整个物流寄递业管理整治工作的开展。对于物流领域的犯罪问题,如前所述的几种犯罪相关的法律依据相对较少,不能准确定性,亟待出台一部规范物流行业运营的综合性法律,使管理物流寄递业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促进该行业的规范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1.加强企业宣传

公安机关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深入企业开展安全防范宣传,例如,宣传物流寄递领域常发犯罪的特点、手段以及预防措施,加强法律知识培训,讲解颁布的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提升物流企业预防犯罪和知法守法意识。通过向从业人员讲述寄递业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向其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守法依法。另外,要积极开展非法寄递禁寄物品危害性法制宣传,引导物流寄递企业合法经营和落实把关监督职责。通过扩大宣传,提升整个行业的预防意识和守法意识。

2.加强个人宣传

要加强宣传普及公民的法律常识和生活常识,教育市民为何不能邮寄违禁物品,哪些物品是违禁物品,如何识别危险化学品等常识,在源头上杜绝违禁品的流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公安宣传部门应加强对物流与快递行业典型犯罪案例的剖析宣传,及时披露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为广大市民提供具体的防范方法,增强防范意识,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甄别假冒物流、快递公司,并能通过正规渠道查询物流与快递公司联系方式。同时,应呼吁广大群众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这样不仅能为公安机关查找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线索,也能尽量挽回个人损失或将损失减少,千万不要因为涉案物品价值不高或者怕麻烦而忍气吞声,从而助长犯罪者的嚣张气焰。同时,公安部门要建立相关的制度,要求所辖区域定期上报物流与快递行业中所涉及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分门别类进行归纳,对此类案件的发案趋势进行汇总,定期将数据进行公布,对广大市民进行警示,对于实际工作中反复出现的涉及犯罪的物流、快递公司及时进行曝光。

(三)落实行业准则,完善内部管理

1.加强快递行业自律

近年来,寄递行业多发的违法犯罪案件及安全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造成了生命财产损失,还给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其原因显然与行业内部恶性竞争脱不了干系。中国快递协会成立于2009年2月,其宗旨之一就是规范会员企业行为,促进快递行业自律,促进快递市场稳定、有序、健康发展。然而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行业准则的规范和落实显然做得不够。因此完善和落实行业准则,加强对寄递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统一业务规范、流程和操作标准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行业协会可以制定适用本行业的相关条例进行行业自律,比如,督促物流快递公司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装卸货环节的监控力度,建立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谨防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开展行业内企业信誉评级,对于不能自律、多次出现违法犯罪的物流快递公司可以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降级,降低其信誉度,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而对于无违法犯罪出现的物流快递公司则进行相应的奖励,提高其服务级别。通过行业自律,整顿物流寄递业混乱的内部关系,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4]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目前,中国邮政EMS员工多为中国邮政员工,对员工约束较严,员工上岗前需要经过培训,而大多数民营快递公司由运输公司转变而成,人员招聘比较随意,由此造许多隐患。因此,亟需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对进入人员实施考核测试前置,倒逼快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提升规范操作和发现违禁可疑物品的专业能力;对不适合从事物流快递行业务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清退,切实强化快递从业人员审核工作。

3.全面配置安检设备

目前,绝大部分寄递网点,特别是小城镇网点都没有配备X光安检机等安全检查设备。在违法犯罪手段多样化、高科技化的今天,光靠肉眼往往不能够发现问题,建议企业加大投入,为寄递网点配置相应的安检设备,使违禁物品没有漏网之鱼。

(四)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打击合力

1.建立长效执法机制

从物流寄递业发展至今,始终没能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导致主管部门缺位。目前寄递业主要由邮政、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共同监管,平时这些单位各司其职,表面上看谁都能管,实际上是谁也管不了,当问题出现时互相推诿。物流寄递业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领域,只由一个部门监管这是不现实的,因此,要确立一个主管部门,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邮政监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监督机制,认真检查,督促相关企业把“收寄验视”制度落到实处。工商部门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到所辖区域的物流、快递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无资质的公司及时取缔,对发现问题的公司要求整改。公安部门要宣传相关物流快递犯罪的形式和防范对策,提高电子商务物流与快递企业识别和预防犯罪的能力。[7]同时,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寄递业犯罪的长效机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对多发、易发案环节深入调查,提出有效的防控对策。要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邮政、税务、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防控的长效执法机制,将打击利用物流寄递违法犯罪的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2.加大明察暗访力度

2015年9月26日,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9部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4号),要求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寄递企业履行寄递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确保营业场所、处理场地监控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指导检查寄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对录用人员进行背景审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作业所需要安全知识和技能。公安机关要将明察暗访收寄验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推动落实《意见》的重要抓手,重点暗访检查寄递企业对收寄的邮件、快件是否100%先“验视”后“封箱”,对在重点时期、或者寄往重要区域、特殊场所的邮件、快件是否100%实行实名收寄,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提请推动其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对物流寄递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安全管理、日常值班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坚决预防和杜绝不法分子通过寄递渠道贩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同时加强辖区物流寄递场所的检查力度,建立监督检查台账,确保业务信息有账可查。

3.建立专业打击队伍

针对快递行业违法犯罪增多现象,公安机关要加强基层民警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熟悉“互联网+”产业、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犯罪问题,懂侦查、会取证的业务骨干,适时选拔一批懂物流、会办案的高素质民警组建打击物流寄递行业犯罪的专业队伍,提高侦办物流犯罪案件质量,有效打击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推动实名登记,强化信息采集

1.推动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根据国际邮政局的统一部署,快递实名登记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快递。公安机关要积极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大力推动物流寄递行业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逐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收件,谁负责”的原则,逐件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并对收寄物品名称、验视人、寄件人、收件人的身份信息详细登记,落实物流、寄递企业严格验视、登记制度,特别是对收寄发的物品。对拒不执行实名制有关措施要求、导致发生重大寄递安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严肃追责。另外,建议将工商、邮政等管理部门将快递实名制的有关落实情况作为物流寄递企业注册、审批的硬性指标,倒逼物流快递汽企业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2.强化快递行业信息采集

邮政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查询平台,入行企业的货单信息应由邮政部门统一监管,从收件、流转、发件整个过程对快递业进行监管,不仅要实现单个企业网络信息系统的纵向通联,而且要建立横向通联、涵盖全国货单信息的共享平台,便于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公安机关可以在此基础上,采取“外网采集,内网应用”方式,研发建立快递信息公安业务操作平台,全面掌握辖区内寄递企业现状、具体数量、法人代表、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从业人员、运营路线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公安机关的打击破案提供助力。

结语

在“互联网+”产业的推动下,我国的物流寄递行业已处于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而与之对应的法律制度、监管规范的构建才刚刚起步,物流寄递行业市场监管及行业管理均未理顺,由此导致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案件、安全事故频发。寄递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不仅需要政府政策引导和支持,更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构建。而在物流寄递行业法治建设进程中,预防、打击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的关键不仅在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还在于公安、邮政、工商等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下物流寄递行业的内部自律。

参考文献:

[1]徐轲,李睿航.快递行业违法犯罪及其对策研究[J].法治与社会,2015,(14):264.

[2]张道许.我国物流领域中的犯罪问题探析[J].物流技术,2012,(15):13.

[3]马超,葛东升,王阳.快递物流缘何成为实施犯罪“帮凶”[N].法制日报,2015-07-07:008.

[4]曹威.郭晓.解析物流渠道贩毒犯罪的成因与对策[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4,(5):37.

[5]刘国政.快递违规寄递事故多发部门监管不足企业管控乏力[N].《瞭望》新闻周刊,2014-11-22.

[6]朱四创.浅谈如何加强物流寄递行业治安管理工作[EB/OL].中国警营文化网,www.cpcnts.com. msw?id=8a05816949e51978014e24c3802d073a.

[7]张慧聪.电子商务中物流与快递业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机制研究[J].物流技术(装备版), 2013,(4):74.

[编辑:张钦]

中图分类号:D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405(2016)01-0048-06

作者简介:熊纬辉(1986-),男,福建建宁人,福建省建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收稿日期: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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