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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研究

2016-03-15高兴佑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可持续发展

高兴佑

(曲靖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云南 曲靖 655011)

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研究

高兴佑

(曲靖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云南 曲靖655011)

【摘要】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应对能源危机的必然选择,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举措,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环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作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中存在着成本相对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弱,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能力有待提高,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不适应规模化发展的需要等问题。应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和税收金融政策,积极引入民间和国外投资,建立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健全人才培养体制和管理服务体系,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配额和第三方准入制度,培育可再生能源消费市场。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可再生能源概述

1、能源分类与可再生能源的涵义

能源是“一个包括所有燃料、流水、阳光和风的术语,人类采用适当的转化手段,给人类自己提供所需的能量”(《大英百科全书》定义)。按中国“顾名思义”式的解释,能源其实就是“可提供能量的资源”。那么资源又是什么呢?资源,一般指自然资源,是具有效用性和稀缺性的自然物质和自然环境的总称。能源和资源的关系,简单地说,资源包含能源,能源是资源的一部分。

能源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视角的分类[1]:按利用方式可分为一次能源(直接利用)和二次能源(加工转换后利用),按来源可分为太阳辐射能量和地球内部能量,按技术成熟程度可分为传统能源(常规能源、化石能源)和新能源(非化石能源),按使用过程中是否产生污染可分为清洁能源(绿色能源)和非清洁能源,按使用后可否恢复可分为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周而复始、可循环利用的能源,具体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主要用于电力生产。从概念的外延来看,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与绿色能源(Green Energy)、清洁能源(Clean Energy)、新能源(New Energy)和非化石能源(Non-fossil Energy)大致同义,学界也往往不加区别。但其实几个概念还是略有差别的,可再生能源一般不包括核能;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完全同义,还包括天然气;新能源不包括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是煤、石油和天然气以外的能源。

2、可再生能源的优势

可再生能源的优势是与传统化石能源相比较而言的。传统的三大化石能源煤、石油和天然气是数百年来的主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占80%以上的比重。但化石能源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一是可耗竭性,越用越少,数百年内即将枯竭;二是污染环境和引发温室效应,会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空间。也就是说,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会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导致人类发展的不可持续。所以,如何找到和开发替代能源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了本世纪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的战略性课题。

可再生能源的优点则刚好弥补了传统能源的缺点,具体说来有五个方面:第一,储量巨大,潜在可利用的价值很高。辐射到地球上的太阳能达17.8亿千瓦,每年地球接收的太阳能相当于130万亿吨标准煤的能量,其中可开发利用的能量相当于500-1000亿千瓦时的电能;每年全球的水能估计相当于5万亿千瓦时;每年全球的风能约为53万亿千瓦时。第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循环再生。无论是太阳能还是风能、水能,在地球的寿命范围内都是不会枯竭的。第三,绿色清洁,对环境影响小。可再生能源是无污染或污染很小的环保能源。第四,分布广泛,有利于小规模灵活利用。几乎每种可再生能源都分布于世界各地,只是强度有所不同。第五,种类繁多,可联合使用。可再生能源有六大类数十小类,各地可根据资源条件以一种为主、其他为辅,配合使用。

3、可再生能源的劣势

当然,可再生能源也有一些劣势,这些劣势对其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可再生能源只是作为传统能源的重要补充,至少现阶段还不能完全取代后者。第一,开发成本较高,不利于市场推广。由于规模较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成本往往较高。根据《全球可再生能源报告》的数据[2],传统化石能源开发利用的成本为0.03-0.08美元/千瓦时,大水电和风电与之差别不大,但微小水电的成本为0.05-0.10美元/千瓦时,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成本高达0.30-0.40美元/千瓦时。第二,有一定的波动性,电力质量较差。大多数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都会受到地域、季节、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不稳定性。第三,开发难度大,利用效率低。可再生能源由于空间分散、能量密度低和技术不成熟等原因,相比传统能源难以开发利用。

二、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1、国外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早在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使得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能源战略做出了实质性调整。能源多元化和开发替代能源成为各国能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之后近40年时间里,发达国家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发达国家更是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看作是拉动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加以大力扶持。在当前的全球能源变革中,可再生能源被看作是人类第四次技术革命的突破口,以及应对能源危机和气候变化的战略性支点,从而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和新一轮国际竞争的制高点[3]。德国《能源方案》规划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是到2020、2030、2040、205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用电总量中的占比至少分别达到35%、50%、65%、80%。中国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发布的《2014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显示,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投资的热点领域,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已是全球增长最快的电源。2013年,全球新增发电装机中有56%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欧盟在2011年发布战略规划《2050能源路线图》,提出到2050年其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利用量的比例将从现在的10%提高到55%,这是目前为止世界上最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14年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发布了《全球可再生能源2030路线图》,提出到2030年使全球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总量中的占比从2013年的16%提高到36%。

美国最近40年一直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采用税收抵扣、费用返还、财政扶持等经济手段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发、生产和消费。从1978年联邦能源委员会发布《公益事业管制政策法》,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以来,美国颁布的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已达10余部,主要有1979年的《能源税法》、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1992年的《能源政策法》、2003年的《能源税收激励法》、2005年的《美国能源政策法》、2007年的《能源独立与安全法》、2009年的《复苏与再投资法》和《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其中2007年颁布的《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提出,到2025年,清洁能源与能源效率技术方面的投资将达到1900亿美元,这些投资中的900亿用于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领域、600亿用于碳捕捉和封存技术领域、200亿用于电动汽车和其他节能减排机动车技术领域、200亿用于基础性的技术研究领域。2009年颁布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规定,在新能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基础性研发的工业性试验阶段、生产工艺研究和产品定型阶段,政府财政补贴的标准分别为100%、50%-80%、50%。此外,美国还对可再生能源的消费进行补贴,这也成为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购买混合动力汽车的美国车主能得到数百美元到数千美元不等的税收优惠;安装节能的制冷或取暖设备的美国户主可获税收优惠,最低500美元;使用太阳能(或风力)发电系统的美国房主可获30%(或4000美元)的税收优惠。美国计划在2010年后的10年内投资1500亿美元进行可再生能源开发,到2025年使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占发电总量的25%。在美国总统奥巴马2011年的国情咨文中,研发可再生能源的战略甚至被称为美国新时代的“阿波罗计划”。若是该计划完全实现,美国将成为技术全面领先的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大国和强国,在世界能源领域扮演主导和引领的角色,对世界能源的格局和发展趋势产生重大影响。

2、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非常迅猛。1995年1月,原国家科委、计委和经贸委制定了《1996-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纲要里提出了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步伐、推进其产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2000年8月,原国家经贸委颁布《2000-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比较系统地分析了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产业基础、市场潜力、预期收益和制约因素。2005年2月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是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第一部法律,为产业支持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2007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是未来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09年7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的示范应用和产业化。2011年3月,国务院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提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重点是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和生物质能,同时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2013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有三大亮点,其一是市场化的主基调,其二是推动能源供应方式变革,其三是清洁能源重新组合。

截至2013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3.8亿kW,超过全部发电装机的30%,同比增长17%[4]。其中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亿kW、0.77亿kW和0.18亿kW。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0853亿kW·h,占全国发电总量的20%。截至2015年末,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全球总量中的占比已达24%,新增装机占全球增量的42%,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利用第一大国。《中国2050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情景暨路径研究》预测,到205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达60%以上。

三、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意义

无论从国际发展趋势还是从我国现实国情来看,发展可再生能源都已经成为应对能源危机、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战略选择和共同行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在未来能源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在一些国家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均资源较少、环境污染严重的发展中人口大国来说,其意义是战略性的[5]。

1、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应对能源危机的必然选择

传统化石能源是不可再生能源,随着经济和人口的增长,正在逐渐枯竭,以现有的探明可采剩余储量和开发速度,煤、石油和天然气都将在未来数百年内用尽,因此能源危机已经不是一个理论模型,而是在不久的将来即将发生的实际威胁。根本的应对之道就是开发利用替代能源,而可再生能源周而复始、循环利用的优势正好给人类带来了新的希望。2015年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量相当于4.78亿吨标准煤,其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效果是显著的。

2、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举措

可再生能源还有一个优良的属性,那就是清洁环保,即便大量使用也不会对环境和气候造成显著影响。当前环境污染和全球变暖已经成为摆在人类目前、威胁人类生存的严峻现实挑战。京津冀的雾霾天气和频繁出现的极端气候灾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我们必须从人类生存和发展机会的视角来看待现实的环境污染和温室效应,未雨绸缪,为子孙后代留下碧水蓝天,留出生存空间。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年排放量分别约700万吨、300万吨和400万吨。这个利用量还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约10亿吨,环境效益非常明显。

3、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需要从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过渡;经济结构需要从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产业为主向节能环保效益型产业为主调整,第一、二、三产业需要比例合理、协调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恰好可以节能降耗、提质增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也可以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并推动第三产业的快速成长,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4、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环节

当今世界各个国家都在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纳米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空间技术、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占领产业制高点。我国当然也不能落后,必须着力推进新兴产业的发展,这是一个战略性的选择,关系国家未来的前途命运。可再生能源作为新兴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高度重视。

5、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和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尤显重要。它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既能撬动投资,又能拉动消费,还能创造就业,可谓一举三得,在经济建设和民生改善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据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测算结果,“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投资需求达1.8万亿元,其中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投资分别为8000亿元、5300亿元和2500亿元。

6、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相比差距还很大,扶贫攻坚的任务还很繁重。但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十分丰富,应该更好地加以利用。戈壁、草原和沿海滩涂地区拥有大量的风能资源,高山峡谷地区拥有丰富的水电资源,西部地区拥有充足的太阳能资源,农林主产区则拥有多种生物质能资源。所以,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这些可再生能源不仅可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改善居住环境。比如农村秸秆、生活垃圾、林业剩余物和畜禽养殖废弃物都可变废为宝,用来发电或制气。

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成本相对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弱

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相比,虽然具有明显的优势,但除大中型水电和太阳能热水器外,大多数可再生能源产品还处在成长阶段,技术不成熟、生产规模较小,没有出现规模经济,因而成本相对较高[6]。加上资源分布不均、能量密度低、生产间歇性等特点,可再生能源目前还难以跟传统化石能源同台竞技,必须依靠政策支持才能推动其发展,待进入成熟期后方能与传统能源进行市场竞争。

2、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能力有待提高

技术和人才是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但除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和装备外,我国在风能、水能、核能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创新和关键设备制造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7]。我国系统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体系缺乏,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研究滞后,研发投入和保障机制不顺,科研和技术人才不足,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给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可再生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的价格关系不合理

可再生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相比,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由于化石能源的负外部性没有很好的内部化,其环境损害成本没有体现在价格中,因而其价格是偏低的。化石能源原本偏低的价格加剧了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差价和比价关系的不合理性,致使优势明显的可再生能源在竞争中处于价格劣势。

4、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与规模化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现有的电力市场体系和管理体制建立的基础是传统能源,与大电源、大电网的特性相适应,但与可再生能源的特点不相适应。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的价格关系不合理,风电招标制度有待完善,具有随机性和不连续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上网对电网安全性和供电稳定性的挑战,以及其他一系列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的问题都有待探索解决。政策执行缺乏硬约束,“弃风”、“弃水”、“弃光”现象日益严重。政出多门,难以沟通协调,降低执行力。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涉及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工信部等部委,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利益和视角,很难主动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看待和处理问题。中央规划与地方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其他行业规划衔接性和配套性不足,也影响可再生能源规划的实施效果。

五、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对策建议

1、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和税收金融政策

发展可再生能源,需要政府加以积极的支持和引导,特别是在发展初期。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有投资补助、研发补助、生产补助和消费补贴,应统筹安排,优化比例,提高使用效率。除直接补贴之外,还可提供税收优惠和贴息贷款等。政府还应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畅通融资渠道,鼓励和规范民间信贷。

2、积极引入民间和国外投资

政府的投资毕竟受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的限制,数量有限。为满足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可以在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连续性和可预期性以及建立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基础上,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的进入。

3、建立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关于资金的问题,还可以借鉴国际经验,设立专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这样做的好处是,保证资金的足额到位,便于资金的集中使用和监管,提高使用效率,有效防范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来源,一部分为国家投入,一部分为煤电的费用附加,还有一部分为汽车燃油税。长期以来煤电的价格偏低,没有足额考虑其环境成本和代际补偿成本,应适当提高(以可再生能源发展附加费的形式)以使外部成本内部化。可考虑每千瓦时加收0.01-0.02元。我国目前的燃油税与欧洲、日韩等相比还是偏低的,可以逐步提高,以从需求侧管理的角度抑制能源浪费和空气污染。

4、健全人才培养体制和管理服务体系

人才是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设备制造要靠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来完成,因此人才是技术提升的关键[8]。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还比较缺乏,尤其是懂技术、懂管理又懂市场的复合型人力资本更是缺乏。国家应在高校设立可再生能源专业,投入资金进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鼓励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高级研发人才,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外高端人才。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应制定和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并网等产品和技术标准,提高可再生能源企业、产品、技术和工程的认证能力,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监测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信息统计体系。

5、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创新体系

技术是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和规模化的瓶颈,应大力提高我国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和关键装备的制造能力。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一是投入,二是人才,三是管理。政府应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人才培养、培训方面的投入。着力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从体制机制上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完善科研机构经费申请和管理办法,使其能以国家需要为导向整合精兵强将进行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6、建设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应该具有吸引力、连续性和可预期性,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9]。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该公开透明、无歧视、有监督、可考核、可追责,给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提振投资信心。政府应营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自由竞争的外部条件。

7、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配额和第三方准入制度

为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商品化,使其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可以实施强制性上网配额制和第三方准入制,连通生产和消费。上网配额制要求电网公司强制承担可再生能源的额定输送任务,第三方准入制度就是电网公司有责任、无歧视地提供输配电服务。

8、培育可再生能源消费市场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有赖于消费市场的培育[10]。一方面,要加强公民节能环保意识的培养,使绿色低碳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主要靠舆论引导;另一方面,对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消费进行价格补贴或税收优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金额或比例进行补贴或优惠。为拉动农村消费而实施的“家电下乡”补贴制度是比较成功的,值得参考。可以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和绿色政府采购方面推进可再生能源的消费。为更好地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推广使用,国外在制度设计方面甚至有强制性的认购制度。

【参考文献】

[1]萧晓.发展新能源产业的价格对策研究[J].市场经济与价格,2010,(11):9-15.

[2]康云海.桥头堡建设中的云南新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M].昆明: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人民出版社,2010.106-107.

[3]陈柳钦.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动态[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1,(5):5-13.

[4]张一清,姜鑫明.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对策研究[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5,(4):49-55.

[5]李伟.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价格对策研究[J].价格月刊,2012,(1):54-57,71.

[6]张继周.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0,(6):92-95.

[7]乔桂银.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J].生产力研究,2012,(10):174-179,236.

[8]曹钦,陈通.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对策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2,(5):122-124.

[9]李义福.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对策研究[J].产业经济,2013,(9):148-150.

[10]刘明. 中国新能源产业出口竞争力研究[J].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4,(1):34-41.

(编辑:周亮;校对:余华)

Study o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f Renewable Energies in China

GAO Xing-you

(SchoolofEconomicsandManagement,QujingNormalUniversity,QujingYunnan655011)

Abstract:Renewable energies have the advantages of clean and recyclable use, while have also disadvantage of higher cost, thus renewable energies need support of the government at the beginning of development. Pricing policy,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and strategic significance of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re analyzed. The strategic significance of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have six aspects: developing and utilizing renewable energies is inevitable choice to construct conservation-minded society and deal with energy crisis; developing and utilizing renewable energies is basic act to protect environment and cope with climate change; developing and utilizing renewable energies is important way to promote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patterns and economic restructuring; developing and utilizing renewable energies is important link to develop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developing and utilizing renewable energies is important engine to drive economic growth; developing and utilizing renewable energie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countryside, agriculture and farmers” problems. Combined with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renewable energy industries, which are relatively high cost and weak market competitivenes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bility of core technology and key equipment needs to be improved, policy system and management system is not adapted to the needs of scale development, from the angles of investment,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eight aspects are presented. Thes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to improve subsidies, taxation and financial policies for renewable energies; to actively introduce private and foreign investment; to establish a national development fund of renewable energy; to improve personnel training system and management service system; to form technology innovation system with the core competitiveness; to construct policy and market environment that conducive to the development of renewable energies; to implement electricity quotas system of entering power grid and the system of third party access of renewable energies; to cultivate consumption market of renewable energies.

Key words:renewable energy; industrial developmen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DOI:10.16546/j.cnki.cn43-1510/f.2016.03.012

·收稿日期:2015-11-16

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研究”(项目编号:YB2012020)

作者简介:高兴佑(1975-),男,云南宣威人,曲靖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价格理论

【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361(2016)03-00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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