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院校人文教育的思考
2016-03-15周文慧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周文慧
(湖北警官学院公共基础课部,湖北武汉430034)
对公安院校人文教育的思考
周文慧
(湖北警官学院公共基础课部,湖北武汉430034)
人文教育是公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院校人文教育的主要内容体现在教育学生对人的价值的肯定与尊重、对国家、民族的整体关怀及对理想人格的追求与塑造。公安院校人文教育的功能体现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引领公安院校的科学研究和营造和谐的警民关系上。当前公安院校人文教育存在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不合理、教育资源配比不充足和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可从明确人文教育目标、加强通识教育、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育方法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途径提高公安院校人文教育效果。
公安院校;人文教育;教育改革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一直在关注和探讨人文精神失落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既是我国向工业化社会大步发展进程中带来的不可回避的负面效应,也是人们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思想发展的消极产物。高等院校承担着人文精神建设、传承的重要功能,其人文教育从两个方面标识其特性:从学历层次看,它区别于普通基础教育;从学科属性看,它异于科学教育,并与科学教育共同构成人类的知识教育体系。大学人文教育是一个综合性的教育,它应该是“包括人文知识、人文思想、人文方法与人文精神的教育”[1]。公安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文精神的教育与传承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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