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权责发生制下财务核算工作的思考
2016-03-11陈庸金
商场现代化 2015年34期
关键词:对策
陈庸金
摘 要: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当前财务核算的两大基础理论,在实务工作中被不同性质的单位所采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务核算制度的不断完善,应用的范围和要求越来越明确。本文就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质的区别进行分析,探讨了权责发生制下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对策。
关键词: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区别;对策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当前财务核算的两大基础理论,在实务工作中被不同性质的单位所采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务核算制度的不断完善,应用的范围和要求越来越明确。
一、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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