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用支付的会计核算探究
2016-03-10张宇明王怀明
会计之友 2016年5期
张宇明++王怀明
【摘 要】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互联网经济的运营模式与传统商业有明显的不同,其参与方也更多:有买方、卖方,还有电商平台。目前我国没有专门制定关于电子商务的会计核算准则,这使得网络销售业务中参与方的会计核算没有统一的标准。文章主要以“天猫商城”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为例,探讨该业务的会计核算问题,希望能够对网络信用支付中各方的账务处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互联网; 信用支付; 会计核算; 天猫分期
中图分类号:F23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5-0116-02
一、网络信用支付简介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网络购物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相关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天猫商城已经拥有4亿多买家,5万多家商户,7万多个品牌。电子商务信用支付是近两年逐渐发展起来的,如“阿里信用支付”“京东白条”等。以天猫商城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为例,它是由“天猫”与商家共同推出的针对实名制注册用户的赊销服务。其运作原理是首先由支付宝替消费者垫付购货款,然后消费者分期还款给支付宝。消费者想要购买天猫分期的商品时,首先需要查看是否具有分期资格。与以往银行信用卡的授信方式不同,阿里信用支付是以消费者的消费数据、频率为基础,对消费者的信用额度进行审批。天猫分期采取0首付的方式,支持3、6、9期。分3期还款不需要手续费,这实际上是“天猫”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种延期付款的优惠政策;……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