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车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
2016-03-07房雨璇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房雨璇
(北京化工大学 文法学院,北京 100029)
我国专车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
房雨璇
(北京化工大学 文法学院,北京 100029)
随着我国各类专车软件的出现,专车服务逐渐兴起并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影响着公众的生活,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制,对于专车服务的合法性以及运营模式一直存在争议。在当前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为了实现共享经济,充分挖掘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潜力,2016年7月28日,交通部联合工信部等七个部门正式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专车服务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的法律规制,具有重大的意义。从专车服务的概念及运营模式入手,分析其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美国对于Uber的规制办法对我国专车服务法律规制的完善提出建议。
专车服务;规制;Uber;完善
1 专车服务在我国的发展
1.1 专车服务的起源
在我国,专车服务开始于2010年,由易到用车率先推出。当时我国的互联网背景尚不成熟,且易到用车提供的服务走中高端商务车路线,价位较高,专车服务未被大众普遍接受。从2012年起,我国出现了多款手机打车软件,通过网络预约车辆出行的方式逐渐为公众所认可,但是此时通过平台只可以预约出租车,乘客通过网络平台与出租车公司订立合同。[1]从2014年起,这种单一的形式发生了改变,美国打车软件Uber进军中国市场,在平台上接入私家车辆及私家车主为乘客提供专车服务。随后,传统打车软件也纷纷在原有平台增加“专车服务”选项,接入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驾驶员为乘客提供专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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