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会民俗传承形态研究——以邯郸黄粱梦庙会为例
2016-03-07侯艳娜冯书先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侯艳娜,冯书先
(1.河北工程大学 文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2.邯郸市黄粱梦文物管理处,河北 邯郸 056100)
庙会民俗传承形态研究——以邯郸黄粱梦庙会为例
侯艳娜1,冯书先2
(1.河北工程大学 文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2.邯郸市黄粱梦文物管理处,河北 邯郸 056100)
庙会民俗传承形态是庙会民俗表现形式及其功利性目标在传承过程中的变化,具体而言就是庙会民俗事象及其内涵和功能的变化。仔细辨识、分析庙会民俗事象的变化,发现庙会民俗的传承形态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庙会民俗事象的“消失”、“消长”、“更替”和“泛化”等。对庙会民俗传承形态的的探讨和研究,有助于更好地认知、理解和把握庙会民俗的传承规律及庙会民俗的历史发展轨迹。
庙会民俗;传承形态;黄粱梦庙会
doi:10.3969/j.issn.1673-9477.2016.02.041
关于传统传承问题,学术界通常的共识是实践者的选择“决定”了传统的传承。美国学者张举文则认为,实践者的选择只是传统传承的外因,传统传承的内在动力是其生命力:“生命力是指该传统的文化根基,……不易因环境而被舍弃,相反它会以适应环境的新表现形式而被传承下去。”其中,表现形式即传统的有效性,表现为传统事象,“很容易因环境而变化”,甚至“被舍弃”。[1]张举文关于生命力与有效性的论述提供了传统传承问题研究的新角度、新思路,但未能对传统传承形态的具体表现给予详尽说明,仅用“被舍弃”来概括表现形式的变化方式,这种论断简单偏误,不符合传统传承形态发展的实际情形。事实上,传统意义上的形式并不是“被舍弃”那么简单,在“变化”的意义上,是存在着多种传承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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