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对法律翻译的影响
2016-03-07宗雪萍邓琳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宗雪萍,邓琳
(江西理工大学,江西 赣州341000)
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对法律翻译的影响
宗雪萍,邓琳
(江西理工大学,江西 赣州341000)
法律翻译,是从意义和风格上对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律文本等源语进行信息对等转换的过程,其跨越语言学、法学与翻译学三大领域。与商务英语翻译、新闻英语翻译等相似,法律翻译也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活动,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则是影响法律翻译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法律翻译过程中,译者必须根植于文化土壤,了解中西方不同法律文化的基本内容和精髓,才能更好地进行法律翻译,达到源语与目的语的有机统一。文章尝试归纳出法律翻译中的三大主要法律文化差异及其影响,并进而探讨一些具体的翻译方法和策略。
法律翻译;文化差异;影响;策略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法律文化一词具有开放性、复杂性等特点,内涵较为丰富,如何对法律文化进行定义,一直是许多学者努力解决的问题。西方学者们对法律文化研究渊源已久,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弗里德曼教授就提出了“法律文化”概念,指出“法律文化是共同制约法律制度并且决定法律制度在整个社会文化中地位的价值和观念。法律文化是与整个文化具有有机联系的有血有肉的习惯,而不是某个社会可以选择或购买,因而不具有任何特定社会遗传标志的中性人造品”[1],从而将法律与文化有机联系起来;英国拜尔学者则从更全面更宏观的角度阐释了这一概念,“法律文化包含历史、制度环境、立法与司法活动、法律行为者的观念和态度、法律职业者、构成性规范和价值等,它包括全部法律现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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