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在打击跨国犯罪中的国际性问题研究
——基于域外刑事判决消极承认理论的解读
2016-03-05张承先南昌铁路公安局江西南昌330002
桂海论丛 2016年1期
□张承先(南昌铁路公安局,江西 南昌 330002)
我国刑法在打击跨国犯罪中的国际性问题研究
——基于域外刑事判决消极承认理论的解读
□张承先
(南昌铁路公安局,江西南昌330002)
摘要:我国刑法第10条并非是对域外刑事判决消极承认之依据,而是对域外刑事判决及其法律根据和判决形成机制的尊重、承认与接纳。中国刑事司法机关依据中国刑法结案的现实需要,将域外刑事判决转化吸纳为中国刑法评处置跨国犯罪的参考因素。打击跨境犯罪需要提升中国刑法的国际性。对刑法第10条形成的对域外刑事判决消极承认通说的误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提升中国刑法国际性的理论障碍。刑法典存在着类型多样的打击跨境犯罪规范,提升中国刑法的国际性应当从加强和拓展对固有性规范的理解开始。
关键词:域外刑事判决;消极承认;刑法第10条;跨境犯罪;刑法国际性
一、引言:命题的缘起
跨境犯罪①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国际现象[1]。预防并惩治这种超出一国刑法调整范围的法律现象,离不开跨境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国家,或一国之内相对独立的刑事法域内的刑事司法主管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②,这种合作贯穿打击犯罪全过程。两国或多国之间针对合作打击常态性跨境犯罪往往设立日常性机构,或在有关机构内设立专门的工作机制,跨境犯罪之审理务必以相关国家或法域法院终审生效的判决书为依照(参照)。
对一个跨境集团犯罪的审理,不参照其先行审理的判决认定后者的罪刑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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