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路径
2016-03-05李金龙徐聪湖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82
桂海论丛 2016年1期
关键词:现代化
□李金龙,徐聪(湖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2)
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路径
□李金龙,徐聪
(湖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82)
摘要:法治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应以法治基础,良法奠定现代化治理的制度前提,法律平等促进政府依法治理,司法公正纠偏政府治理失范等。然而,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效能尚未充分发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克服这些不足以发挥法治的应有效能。我们应当坚持不懈地培养全民法治信仰,完善行政法制,落实行政法制监督,加强权利救济保障以及进行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进而实现法治对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功能。
关键词:法治;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核心部分,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大意义。
一、法治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法治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
(一)法治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治理能力一般指政府在治理中将预定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政府治理能力强弱影响并决定政府治理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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