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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平等:男性参与的倍增效应与观念变革——以男性参与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人口的影响为例

2016-03-04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刘 宁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06)



社会性别平等:男性参与的倍增效应与观念变革——以男性参与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人口的影响为例

刘宁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男性特别是已婚女性的丈夫及家人的参与和态度、当地政府的参与对女性走出农村流向城市最终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数据表明,已婚女性参与流动的数量不仅低于男性,而且大大低于未婚女性,其中,男性的否定态度,会给女性外出打工带来负面的倍减效应,男性的积极参与,特别是政府的积极参与、组织和引导,给女性外出流动提供着正面的倍增效应。而男性的负面态度,主要源于文化的困惑特别是传统观念的影响,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农村也发生了观念上的巨大变革,但传统观念的影响依然明显。对此,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先进性别文化的建立和良好社会氛围的营造。

关键词:男性参与;倍增效应;先进性别文化

与东部地区女性人口流动的规模、流向、意愿、作用及衍生的相关问题等相比较,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人口的流动由于其所居区域与东部地区相比,存在着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传统观念影响更强烈等因素,因而其发展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 而其中男性特别是已婚女性的丈夫及家人的参与和态度、当地政府的参与对女性走出农村流向城市最终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和社会性别平等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

一、数据信息:已婚女性参与流动的数量不仅低于男性,而且大大低于未婚女性

我们在对中西部地区女性流动人口问题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对725位流入城市打工的女性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中未婚女性占比为57%,明显高于已婚女性,而已婚女性中未生育子女的人达到15%左右。很显然,未婚或已婚后还未生育子女的女性比已婚女性特别是已经有子女的女性流动障碍要小得多。从年龄构成看,中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中,年轻人是主力军,但是性别间差异较大。调查显示,827位被调查农村男性流动人口中16~35岁年龄段的比重为75.6%,其中21~25岁年龄段占到35.3%;农村女性流动人口中16~35岁的比重为87.3%,比男性高出11.7个百分点,其中21~25岁年龄段占39.2%,比男性高3.9个百分点,16~20岁年龄段高达23.9%,远高于男性的12.0%。与此相关,农村流动人口中26岁以上的女性在各个年龄段均低于男性(见图1)。这反映了婚姻和养育子女对女性人口流动的制约和影响。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中西部农村女性中已婚中年女性特别是已婚又有了孩子的中年女性外出比例大大低于未婚年轻女性,外出数量也明显少于未婚女性。

图1 中西部男女流动人口年龄构成(%)

二、现状分析:男性参与和态度对农村女性外出的倍减与倍增效应

(一)男性的否定态度,会对女性外出打工产生负面的倍减效应

首先是农村女性的丈夫的态度。与大多数未婚年轻女性外出主要是自己作决定不同,已婚女性的外出与否是由家庭、最主要是由丈夫来决定的,如果丈夫不支持自己外出打工,她们是很难迈出家门的,即使有一些女性能够冲破这种阻力,跟随同村女性外出,但是她们在外工作期间,不仅要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带来的身体上的不适,还会备受心理煎熬,时常处在不安、内疚、烦躁的心理状态下,最终不得不返回乡村。

其次是村里其他男性的态度。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和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一般男性会认为已婚女性再外出打工是不合适或者是不应该的,而村里多数男性持这样的看法,也直接影响着女性外出的步伐。2005年我们对山西省介休市几个乡村的调查问卷中,对于“男人应该出去打工挣钱,女人应该守在家里孝敬父母、照看孩子”的说法持肯定态度的男性占到被调查男性的47.3%,2007年在中西部5个省份对827名男性的调查也显示,有56.4%的人认为女性结婚前出来打工比较合适,还有10.9%的人认为婚后未生育时也还可以,但多数人认为女性有了孩子后再出来打工不太合适。从我们对山西省介休市绵山镇的实地调查看,男性劳动力外出比例不仅大大高于女性,且男女外出务工职业也明显不同。女性人口主要是未婚女青年出去打工,结了婚的女性很少外出,出去打工的女青年也主要是从事理发、商店售货员、饭店服务员等工作。

再次,政府领导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淡薄,漠视女性劳动力的巨大潜力和能够带来的经济效益,影响本地区女性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政府组织及其主导作用的发挥,在中西部地区女性人口流动中正在显示出巨大的潜在力量,如果一些地区领导(当今仍以男性领导为多数)不能看到这一点,也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领导和组织一切有能力的农村女性外出,那么对中年女性的流动也是不利的。

上述几点有关男性对女性人口流动的否定态度,无疑对女性合理流动产生的是负面的倍减效应。

(二)男性的积极参与,会对女性外出流动产生倍增效应

首先,外出女性打工者如果能够得到丈夫的支持,将会给这些女性带来倍增的良性效应。有了丈夫这个“主心骨”的支持,无疑会增强妻子们在外工作的动力和信心,调动她们工作的积极性,使她们的自立能力和精神面貌有很大的改观,将有助于减轻女性流动人口的心理负担和内疚困惑,有利于女性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的提高。在我们的调查中,一些先期到达城市并在城市基本落脚的丈夫大多数都能够支持妻子来到城市和自己一起奋斗。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受经济收入的诱惑,农村女性人口也具有强烈的外出就业意愿;另一方面,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意义上说,农村女性随夫外出的家庭式流动,无论对增进夫妻情感、提升子女养育、教育水准,都是最佳选择。

其次,政府的积极参与、组织和引导,对中西部农村女性人口合理流动将产生巨大的正面效应。一个成功的例子来自于山西省北录树集团。在对这个集团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两个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的现象,一是工作于北录树企业集团下属10多家村办企业的3500多名职工中,来自湖北、四川、河南、安徽等省的外来务工者就有3000多人,占到企业人数的90%左右;二是3000余名外地务工人员中,在这样一个以重工业为主的农村企业,女性工人居然占30%左右。通过调查我们得知,村党支部书记、集团领导为了留住外来工人,他们非常重视男女员工的比例搭配,使许多外来人口能够以举家迁移模式流入北录树村,或者使女性流动人口与该村居民或同为务工人员的外来人口组成家庭,以家庭模式常年在北录树企业中工作。由于女职工比重的增加,企业领导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权利。一是每年保证有固定30%的女性工种存在,使得家庭中男女双方同时在北录树工作的机会大大提高。二是针对女职工进行专门的培训,培养她们的专业技能,帮助其上岗、入岗、爱岗。三是实行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女性与男性享受一样的待遇。四是积极解决流动人口住房、子女入学、就医等问题,为女性流动人口解决后顾之忧。五是在总公司和各下属企业工会组织内部均设置女工委一职,保护女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这些女工在北录树得到了在其他地方打工得不到的平等与尊严,这就为女性流动人口来此务工奠定了扎实的感情基础。社会是由男女两性共同组成的,只有当一些地区或企业集团能够为男女两性提供较为均衡的就业岗位时,男女两性的和谐相处和真正平等才有可能实现。北录树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村办企业,在除工会女工委员几乎清一色男性领导的情况下,能够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女工权益,从而吸引了来自中西部农村的近千名已婚女性在此长期工作,并得到了很好的待遇,这样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三、文化困惑:制约女性走出农村、走向男女两性平等的重大障碍

从对女性的影响来看,由观念文化、风俗习惯等形成的舆论环境,对农村女性人口流动的制约还很突出。尽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67.3%的女性不同意“男人应该出去打工挣钱,女人应该守在家里孝敬父母、照看孩子”这一说法(见图2),但在中西部地区,婚后农村女性的家庭角色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从一般家庭成员到家庭主妇的身份转变,继而服从传统的性别分工安排,不得不承担起家庭主妇的责任,故在很大程度上使之较未婚女性更难流动。即便有个别中年已婚女性能够突破束缚,走出农村,但她们仍然难以摆脱传统的男主女从、男外女内、男强女弱等观念,导致最终因难以承受心理的挣扎而不得不重返家乡。

图2 中西部男女两性对“男人应该出去打工挣钱,女人应该守在家里孝敬父母、照看孩子”的看法(%)

从对男性的制约来看,中西部地区农村对女性外出打工的看法,影响着男性对妻子外出打工的态度。调查显示,村里仍有20.9%的人认为女性外出打工不好,外出打工者中仍有19.8%的男性认为女性不应该出去打工(见图3、图4),我们曾在个别访谈中对一些涉及观念冲突的问题进行了解,对于“婚后如果丈夫在家,女性有可能的话应当外出打工”这一问题的看法,78%的被调查者持否定态度,认为女性不应该留下丈夫孩子自己单独出去打工。特别是一些贫困山区的人,更认为女性只能在家里务农和做家务,外出打工是不应该的,甚至有人对外出打工的女性有另外的看法。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有的丈夫即使能够看到妻子外出打工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愿意让妻子出去打工,但有时会迫于舆论的压力而阻止妻子外出。还有些人想支持妻子外出,但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意也更不希望妻子比自己强。这种舆论环境,对男性的态度从而对农村女性外出产生的影响是明显的。因此,在中西部地区农村中,清除传统观念的消极影响,消除对妇女的性别歧视,营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伦理道德观念,是实现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人口流动的重要条件。

图3 村里人对女性外出打工的看法(%)

图4 男女两性打工者对女性外出打工的看法(%)

从对政府领导的影响看,传统的“女性应该在家照看孩子、做家务”的观念、男强女弱的观念等也依然存在于多数男性领导头脑中,从而影响着他们作出有利于女性发展的决策,这无疑会进一步影响到农村女性剩余劳动力巨大潜力的发挥,从而影响到该地区经济的发展。

四、对策建议——建设先进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目前,由于一些传统性别文化中对女性的定性认识如“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等还依然在许多人特别是男性及男性领导者头脑里顽固存在,还有可能产生许多新的不利于女性发展的观念意识和作法,如以固有的女性应该做贤妻良母、应该承担主要的家务劳动的看法而反对男女两性同等年龄退休的法律确立和实施,认为女性是被保护的弱者而反对女性过多地参与社会事务,特别是从事领导职务等。大众媒体中也存在着描述女性传统刻板形象、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的影视剧、新闻报道、广告节目等。而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许多重在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作法,由于缺乏强制性要求和制约,加上许多人为因素的阻止而难以真正实行。因而,必须大力加强先进性别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女性流动人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对社会生活中落后的性别文化给予积极有效的监督。同时,广大男性应积极参与到先进社会性别文化建设中,彻底改变传统的固有的对女性歧视的文化观念,支持女性流动人口参与社会发展,与女性携手奋进,共同建设先进性别文化。

(一)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性发展的法律政策,维护农村女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从中西部地区女性人口流动的复杂性和问题的潜在性等特点看,许多问题的存在或潜在都与法律政策措施的缺位或不到位有关,甚至还存在着一些不利于女性发展的政策措施。因此,必须把性别平等意识纳入法律和政策制定中,切实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农村女性流动人口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如在就业领域,必须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取消二元结构下形成的城乡有别、男女有别的种种就业限制,取消企业用工先城镇、后农村,先男后女甚至一律不招收女性的歧视性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女性就业准入政策,使农村女性劳动力能与城镇劳动者一样,凭学历、技能、素质等条件平等地参与市场就业竞争,靠实力获得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其他诸如男女同工同酬问题、女性生殖健康问题、社会保障的覆盖率问题等等,都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政策去规范和解决,从而真正维护农村女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各级领导应具有基本的先进性别意识,充分发挥引导、管理和服务职能,促进农村女性流动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各级政府应树立先进性别意识,在制订发展规划和制定各项具体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女性发展的需求和愿望,应在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引导、培育、管理、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构造政府和社会多方为农村女性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服务系统。要在市场尚不完善的过渡时期,有组织、有计划、跨地区地组织农村女性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女性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三)社会舆论体系特别是大众传媒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和职责,让广大农村女性流动人口充满自信地融入城市

女性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对城市化进程以及人口迁移的实质性意义特别,今后大众媒体对全社会农村女性流动人口先进性别文化观念形成的影响作用将日益明显。因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中国梦的今天,媒体承担的责任重大。一要发挥好宣传导向职能。大力宣传有关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法规条例、宣传社会公平公正及两性平等理论,从正面宣传女性流动人口形象,促进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二要发挥好舆论监督职能。应该密切关注那些已经发生的或者是潜在的思想、观念和现实问题,对诸如男女同工不同酬、农村女性土地经营权被剥夺、女性社会保障难以实现、媒体上出现的对女性形象的歪曲塑造和贬抑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及时的报道、评论,从而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促使这类问题妥善解决,在抵制落后文化宣传和倡导先进性别文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男女两性携手,共同创建先进性别文化,实现城市化进程中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

一要让广大农村女性自觉主动地践行先进性别文化,不断提高其自身的文化素质和独立自主意识,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二要赢得广大男性的参与和支持。各级政府中的男性领导者、社会各阶层和大众传媒体系中的广大男性要勇于抛弃头脑中固有的诸如男尊女卑、男外女内等传统性别观念,接受先进的尊重女性、两性平等的文化观念并付诸自己的工作生活实践,敢于挑战社会中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的文化规范,积极主动地从精神、物质等方面支持女性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最终与广大女性共同努力,实现城市化进程中男女两性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Gender Equality: Multiple Effects of Male Participation and Changing of Notions:

Impact of Male Participation on Flow of Female Population in the Rural Midwest

LIU Ning

(The CPC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Taiyuan 030006, China)

Abstract:The participation and attitude of the male, especially that of the husbands and family members of married women, as well as that of local government, impact greatly on female’s flowing into cities from villages, pursuing equality between men and women. The statistics show that the amount of immigrated married women is lower than that of the male, even much lower than unmarried females. Thus, negative attitude from the male has negative effects on women’s going out to work, while their positive participation, especially instructive organization and guidance from the government provide multiple effect on women’s flow. The male’s negative attitude is mainly out of the cultural confusion and influence of traditional ethics, which still prevail in the rural Midwest, though changings are profoun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Hence, we should advocate some new gender culture and social atmosphere.

Key words:male participation; multiple effect; advanced gender culture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838(2016)01-0023-05

作者简介:刘宁(1954—),女,中共山西省委党校《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编辑部研究员,主要从事女性社会学、农村女性人口流动问题研究。

收稿日期:2015-10-2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人口流动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6BRK003)

·女性与社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