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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游戏成为儿童道德成长的助力器

2016-03-04和平

现代教育科学 2016年10期
关键词:游戏规则规则道德

和平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让游戏成为儿童道德成长的助力器

和平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游戏是儿童常态化的生活方式。伴随着游戏,儿童不断体验外部世界并获得来自生活的直接经验,影响其社会性发展。儿童生理发育和心理认知能力的成长使游戏也具有了阶段性。进入具体运算阶段后,儿童的游戏兴趣更倾向于规则性游戏,被社会道德原则所浸染的游戏规则影响着儿童道德情感和道德认知的成长。教师不仅仅是游戏的旁观者,而且应该引导学生在游戏的道德渗透中逐渐培养道德精神。因此,游戏不仅是儿童的娱乐活动,也是一种自主的、实际的道德教育形式。

游戏 规则 道德启蒙 道德精神 道德成长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6.10.010

游戏在儿童生活中的角色不仅局限于娱乐,它在德育方面的影响应该给予更多关注。儿童全身心地投入游戏,接受游戏中道德意味的规则,在看似玩乐中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德育活动。相比学校的德育课程,游戏交往更重视儿童的天性,并进行着润物无声的道德教育,使儿童德育生活化。

一、游戏:儿童社会性存在的一种方式

游戏,作为儿童时代(0-13岁)的标志性符号,是儿童的主要活动和经验获得渠道,是儿童特有的一种生活方式。如果将儿童的成长轨迹视为一个活动体系,那么在童年期阶段,游戏起着主导作用。这种主导性不仅仅是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的发展需要,更是一种促进儿童实现最优发展的推动力。

(一)游戏的含义

关于“游戏是什么”的论述,从古至今,各界学者见解不同。幼儿教育之父福禄贝尔认为游戏是一种本能性的活动,是儿童内部所发生的纯真善良的精神产物。儿童在游戏中自由、活跃及平和的心情以及在游戏中显现出的勤劳、热情甚至是牺牲精神,体现了游戏是善的来源。德国生物学家格罗斯认为儿童在幼儿时期就需要游戏,并将游戏看做是对未来生活最好的预备,提出儿童游戏是成人生活的“预演说”。在荷兰文化学家胡伊青加看来,游戏不仅是人类的生理和心理反应,它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作为一种生活中的文化因素所存在。除了直接下定义外,许多学者还以一些游戏特征来判别哪些活动属于游戏的范畴。纽曼提出“内部控制”“内部真实”“内部动机”三个指标来衡量一项活动是否可以称为游戏。加维提出了游戏行为的五个特征:令人愉快、有趣的活动,游戏者做出积极的评价;没有外在目标;自发自愿的,非强制性的,由游戏者自由选择;游戏包括对游戏者的积极约束;游戏与非游戏活动之间有某种系统性的联系。鲁宾等概括了游戏行为的六个特征:内部动机;被游戏过程本身吸引而不注重活动结果;游戏者与物体(或材料)结成“我能拿它做什么”的关系特征;游戏是假装行为,不同于工具性行为;游戏是有规则的行为,规则来自游戏之内,游戏者自己制定或自愿执行;游戏者总是积极参与的。笔者认为,儿童游戏的特征主要包括六个方面:首先游戏由儿童内部动机引发的,是自愿的活动,而不受外部强制要求。其次,游戏中的儿童是自由的,儿童主体是不受外界力量干扰的自由存在。再次,游戏是有规则的活动,且规则是由游戏者共同制定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另外,游戏与现实生活是有交集的,游戏中的基本素材来自于儿童日常的生活。最后,游戏常常给儿童带来愉悦的体验,因此儿童乐此不疲。据此,笔者认为,游戏是一种儿童基于个人兴趣爱好,主动投入身心的,有一定规则的交互性娱乐活动。游戏的交互性不仅是指儿童与伙伴之间的游戏交往,还意味着儿童与现实生活的沟通与联系,是社会性存在的一种形式。

(二)游戏与儿童的天然联系

儿童在出生的那一刻就具备进行游戏的生理基础。脑科学研究发现,刚出生的新生儿,其大脑神经元的总数已经接近成人,但突触数量却远远低于成人,在成长过程中由于适宜的外部刺激和营养供给,突触数量会快速增加,在童年期达到高峰。从婴幼儿到学龄期,游戏作为丰富的外部刺激,对儿童大脑突触发育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伴随身体的成长,儿童心理认知水平也在发展。皮亚杰根据儿童认知发展阶段的不同,划分出三种游戏类型:练习性游戏、象征性游戏和有规则的竞赛游戏,三者分别与认知发展的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和具体运算阶段对应。儿童的最早期——婴儿期,该阶段游戏的方式主要是练习性游戏,虽然游戏是不具有适应意义的行为,但依然能够使婴儿产生乐趣,并不断重复。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其认知发展也步入新的阶段,象征性游戏的出现代表儿童游戏达到高峰。这一阶段的游戏活动“具有一种认知的内核和一种情感的投射”[1],同时象征性游戏还可能是儿童对其他事物延迟摩仿所达到的结果,游戏中儿童的再现行为也不一定反映直接经验,但却被赋予了一种适合于儿童同化的意义。此外,“儿童在游戏时的动作和姿势也可以用同化作用解释”[2]。儿童在假扮老年人(驼背、咳嗽、瘪嘴、眯眼)或者唱歌哄布娃娃睡觉等象征性游戏中的大量联合动作,意味着儿童对老年人群以及人际关系的意义有了较明确第认识,作为同化的产物,儿童所理解的意义远远超出纯粹认识意义上的老年人和睡觉,这些可能与认识背后的经验或期望有关。进入具体运算阶段后(学龄阶段),儿童更倾向于现实性游戏,规则由参与者共同制定,同时游戏常常有角色扮演和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规则性竞赛游戏使儿童处于关系当中,在模拟的“社会环境”中,儿童不仅需要遵守规则,还要表现出所扮演角色应该具备的素质和品格,让自己的“表演”尽可能生动形象。当然,竞赛性使儿童有“获胜”的欲望,但需要明白只有在规则下的胜利才是被周围人认同的,才具有意义。

游戏是与儿童一起成长的。随着儿童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游戏的形式和内容也随之改变。不可否认的是,游戏在儿童发展的早期至关重要,“幼儿大脑认知发展很好地伪装在看似无用的游戏中”[3]。通过游戏,儿童获得来自实际生活的经验,建构关于现实的认知体系,可以说游戏是儿童社会性存在的一种方式。

二、游戏:一种儿童初识道德的途径

游戏对儿童初识道德有着积极的作用,在游戏中,儿童逐渐懂得了什么是道德的行为,何种行为应该抵制。道德行为受大家欢迎,不道德行为令人生厌,是非曲直与善恶美丑在儿童的游戏中都有体现。儿童通过游戏交往同化道德的意义,进一步促使道德行为的发生。

(一)儿童在游戏中初识道德

由于游戏是一种儿童自主且全身心投入的交互性活动,没有道德灌输的生硬感。游戏之所以能成为儿童道德启蒙的重要途径,与其不仅能够满足儿童需要还与社会生活相互联系的特点紧密相关。儿童在游戏中自主性得到发挥,享受游戏的快乐过程,不需要刻意地追求某种目的或目标,精神放松。在这样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儿童对游戏中的道德渗透鲜有察觉,自愿遵守带有现实色彩的游戏规则,并联合其他游戏者共同捍卫这些具有道德意味的游戏规则。儿童主动参加游戏活动,将自己完全融入到游戏营造的生活情境中,开始一次又一次的道德游戏之旅。

1.游戏是现实道德生活的投影

游戏作为一种交互性活动,不仅包括游戏参与者之间的交往,还有儿童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实际上,游戏源于生活,生活是游戏的原型,游戏与生活之间具有某种渊源关系,它始于人们对真实生活单元的再现和模拟”[4]。当然,游戏不是照搬生活原型,而是对其进行了修饰或者加工,但决不能忽视游戏与生活的联系。参与游戏的儿童,就如同在仿真的社会生活中一样。游戏对生活的还原较为完整,而不是一个个毫无联系的碎片。因此,儿童在游戏中的体验是连贯的,道德对儿童产生的影响作用也是连续的。正因为游戏与实际生活的紧密联系,让儿童能够将游戏中遵守的道德原则、思考的道德问题、培养的道德情感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使儿童在游戏中的所学在现实中能有所用,可以对儿童道德品格的培养起到促进作用。

2.儿童的自主性为道德同化提供可能

儿童自发加入游戏,乐于与所有游戏参与者建立起亲密的伙伴关系。因为儿童的自主参与,所以儿童主体是不受到外界力量影响的自由存在,儿童的行动与思想都是自由的,在游戏中的一切道德行为都听从内心,而不受成年人的影响。没有强硬的道德原则和道德灌输,儿童行为的出发点都源于游戏中他所处的关系网络。换句话说,并不是道德教育走近儿童,而是儿童主动地、心向往之地走进了道德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来看,道德就是自由,它是‘自由心灵的向善性’”[5]。在游戏中,自由的表现与同伴的反应成为儿童逐渐获得“道德意义”的主要途径,自发地按照大家所认同的道德准则来要求自己的行为,尽可能使自己成为受欢迎的玩伴而不是游戏的破坏者。儿童只有在一种自愿、自主、自由的状态下,才能进行道德选择,将道德内化并付诸于实践。因此,游戏中的自由体验是促发儿童道德萌芽最好的沃土。

3.游戏体验促发儿童的道德情感

游戏中儿童所体验到的愉快轻松、互帮互助、公平正义等促进了儿童道德情感的生长。儿童在游戏角色中所表现的言行不再是以自我为中心,而是情愿按照游戏角色的分配严格要求自己。儿童在不经意间就懂得了每个人在生活中应该遵循的道德底线,也明白自己的道德行为或不道德行为给他人带来的影响。因为在游戏中,只要有人不遵守规则,违背了角色须要,游戏就会立刻混乱甚至停止,这种不愉快的体验会让儿童心底排斥不道德行为。相反,游戏中人人都做到了角色应尽的责任,互帮互助,游戏不但井然有序还会格外快乐。积极的体验是道德在儿童心中种下的种子,伴随儿童游戏成长,这种体验转变为道德情感或道德动机,推动了儿童道德生命进一步的发展。

(二)游戏规则是儿童道德约束的影射

“规则是游戏的枢纽,也是游戏内蕴的德育功能的集结点”[6]。任何游戏都有规则,儿童要想完整愉快地体验游戏过程,就必须遵守游戏规则。游戏与现实生活有直接联系,游戏规则同样是社会生活中“规则”的反映。儿童在自觉遵守规则的同时还会发现,有些规则与游戏情境并不契合,从而会想打破规则或修改规则,这也从侧面体现了儿童开始自发联系现实环境去思考道德问题。

首先,游戏规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道德规则的投射。儿童的游戏世界正如一个模拟的现实社会,“虚拟人生”的角色扮演来自现实经验。与成人不同的是,儿童在进入游戏环境后会很“严肃”,他并不认为这只是为了寻开心,而是会严格遵守游戏规则,尽心尽力地扮演自己所属的角色。“游戏与道德是同构的,它们都是一种以规则为核心的活动”[7]。游戏规则通常都是由参与者共同协商制定,并且保证了所有人在游戏中的权利不受侵犯,道德规则是社会成员内心共同认可并坚持的准则,维护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游戏规则在实际生活中都是有迹可循的,甚至有些道德规则是被直接使用在儿童的游戏中,如不欺负弱小、不毁坏他人物品、乐于助人等。儿童在游戏中按规则办事,可以说是参照道德规则行事的过程,也是在游戏中学习做人的过程。

其次,自觉遵守游戏规则有助于培养儿童的规则意识。儿童自愿加入游戏并乐于遵守游戏规则,即便游戏中存在竞争,他们也知道只有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之上,胜利才会获得同伴的赞许,才是有价值的。因此,游戏规则被儿童时时记在心中,并将规则体现在游戏活动中,儿童对游戏规则的认同,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引导他们对道德规则的思考。在一次次的游戏活动中,儿童内化了许多承载着道德意义的游戏规则,并自然而然地生成了道德思维和道德行为。

最后,游戏规则的生成性有助于儿童批判思维的形成。游戏规则是灵活的、可修改的,但是道德规则却是相对稳定、不容易改变的。儿童在游戏中经常发现有些规则不合理,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或动员其他成员修改规则,重新制定更为合理的游戏规则。虽然一些道德规则不是轻易就能够被代替,但是儿童会用批判的方式思考这样做是否合理。在现实中,当儿童遇到游戏中相似的情景时,会想用修改游戏规则的方式修改道德规则。也正是因为这样,现实会引发儿童的道德思考,自主联系道德情景,以批判的思维看待实际道德问题。

三、游戏:儿童践行道德精神的平台

游戏活动中的规则隐藏着道德意义,相比读书学习道德知识而言,游戏是儿童“做中学”最好的体现。在游戏中同伴间的尽职尽责、互帮互助、公平正义等精神带来的愉快体验,会通过每一次游戏的强化,渗透在儿童的头脑和心灵。

(一)学习如何自处

在游戏中,儿童要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和怎样自处。首先要明白的就是对自己扮演的游戏角色负责,践行自己角色的责任和义务。扮演警察,就要坚持正义,维护游戏中其他角色的正当利益;扮演教师,就要耐心教导,关怀每一个扮演学生的儿童。游戏中儿童并不是通过大量的语言使大家对他的角色认同,而是通过一系列的动作表演,用行动说话。儿童在选择角色时就明白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因为一旦有人不履行角色责任,游戏活动就会出现混乱,获得不愉快的游戏体验。因此,游戏中儿童体会到尽职负责不仅仅是对自己义务的承担,更是对他人负责。学会在游戏中承担自己的责任是使大家都获得快乐体验的前提。

(二)形成互助合作精神

游戏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因此妥善处理游戏中的角色关系处理显得尤为关键。游戏活动的片段需要所有参与者共同配合,因此儿童间的合作意向与竞争心理产生冲突。在双方甚至多方在竞争的情况下,儿童的关注点首先在于如何自处,随着游戏的进行,儿童会发现自己所存在的劣势和优势以及他人占有的资源。经过考量之后,竞争意识有所松懈,合作互助的心向出现。这时儿童开始妥协,在寻求归属感的过程中做出让步,促进了奉献精神的逐步形成。当然,也有不少儿童会以“伸出援手”作为交换条件,来换得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玩具、零食或他人的帮助等)。我们经常会听见类似于“我愿意把××借给你,但是你得借我你的××”或“我帮你做××,你帮我做××”的对话出现在儿童游戏过程中,这说明在游戏中儿童虽然能够意识到孤身一人无法解决面临的困难,需要同伴的帮助,但是并没有打算无私地向他人伸出援手。这样的行为渗透着现实社会功利性的一面,在儿童很小的时候就受到了影响。当然,这并不能成为共同批判和抵制的行为,但是在儿童的成长之路上,同伴间的无私帮助会让其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暖,对形成真诚、乐观和宽容的美好品格有着重要的影响。当互助合作行为成了儿童在游戏中赖以需要的养分,儿童会积极将游戏中的互助行为复制到生活中,因为愉快的游戏体验让儿童明白,生活中人与人的合作不仅能克服困难,还能带来幸福感。

(三)遵守规则与承担后果

“平等参与竞争,反对特权侵蚀,是游戏健康发展、魅力不减的根源”[8]。游戏精神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公平正义,这不仅是指儿童要遵守游戏规则,更是鼓励儿童对游戏中不守规则、违反公平原则行为进行抵制。游戏规则通常都由参与者共同制定,是相对公平并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每个游戏者权利的重要保障。儿童对于游戏规则的忠诚是成年人不可想象的,这种忠诚表现为对游戏规则的严格遵守以及对规则破坏者的“群起而攻之”。儿童是一本正经地参与到游戏当中的,游戏中的各个环节都在亲身感受。当游戏在公平正义的氛围中进行时,儿童能感受到互帮互助带来的快乐,能感受到游戏顺利进行带来的畅快感。儿童清楚地明白每个人在游戏中都是平等的,如果需要别人的帮助,自己首先就要付出;如果想得到他人的尊重,自己首先要有礼貌;如果想随心所欲,自己就要承担违反规则的后果。儿童向往并享受公平的环境,一旦出现个别“非正义”行为,所有参与者会共同抵制,拒绝破坏者的任何需要、以中止游戏威胁破坏者甚至要求破坏者立刻退出游戏。儿童对游戏规则存在一定的敬畏感,这种敬畏体现在对规则的严格执行和对破坏规则后所要承担后果的畏惧。对儿童来说,游戏中最大的惩罚就是将其逐出,这就是破坏规则后必须承担的后果。因此,儿童对游戏规则的遵守很容易影响现实生活中是否尊重道德规则,同时也需要让儿童明白,违反道德规则远比游戏中的“放逐”后果更为严重。

四、游戏:学校德育活动的另一扇窗口

游戏是儿童内心的需求,但又有各种原因阻碍这种需求的满足。通常情况下,游戏仅仅被视为儿童用来消遣娱乐的方式,而且基本不需要教师的参与,由学生小群体自发组织进行,所以游戏的质量甚至游戏带来的影响都不能令人满意。从学校德育开展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的学校德育都依赖于德育课程,而德育课程的开展很多都是以道德知识、道德原则和真实案例为基础。这些“死知识”对儿童的道德培养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因为缺少实践的环境和切身体验带来的情感变化,即便当时有所触动,随后也会忘记,依然我行我素。那么如何使学校的道德教育“活”起来,寓教于乐是一种值得思考的方式。

(一)游戏影响的双重性

儿童对游戏的热衷成为游戏为什么可以对儿童产生巨大影响的原因之一。但是游戏带来的影响总是双向的,而不是单方面的,我们只有认识到游戏在儿童成长的哪些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哪些方面有负面影响,才能更好地利用游戏达到教育的目的。

1.游戏促进儿童社会性的发展

前苏联社会文化历史学派的游戏理论强调游戏的社会性本质,认为游戏是一种社会反映性活动。儿童在游戏中的发展是他们和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首先,游戏活动是儿童初识社会行为规则的有效途径。在游戏活动中,儿童是自由的也是受到约束的,游戏规则作为社会行为规则的一种投射,成为了约束儿童游戏行为的准则。可以说社会行为规则对于儿童,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约束,而是儿童自身同化后由内而外的一种行为规范,是游戏同伴间达成互惠互利的共识。其次,通过游戏活动,儿童进一步理解与掌握社会生活中不同的角色以及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儿童日后的职业思考有促进作用。最后,游戏培养了儿童融入集体的社交技能。儿童在游戏中逐渐摆脱自我中心,学会以他人的立场看待问题,懂得自己的行为不但会导致自己承担后果,还会影响其他人的情绪和感受。同时游戏中的语言交往能力也是儿童走入社会不可缺少的技能。

2.游戏的消极影响

儿童在游戏中的自控能力和游戏本身的质量是影响游戏在德育中发展的重要因素。大多数儿童一旦开始游戏,就过分地强调自身应该享有的权力。这种自我控制力的缺失首先会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游戏玩伴间的争执经常成为个体冲突的导火索,因为儿童不能清晰地辨别游戏中角色间的矛盾和玩伴个体间的区别与联系。同时,儿童的过度游戏也很容易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其次,自控力不强的儿童会忽视自己的学业任务,一味地以玩乐为主,“玩物丧志”的情况常有发生。除了儿童自身的特点以外,游戏本身的质量就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游戏通常都是由学生自发进行的,其中教育意义的程度不言而喻。没有教师或成人的引导,儿童在游戏中的表现随心所欲,同伴间的相互影响很可能把个体的道德问题蔓延为小群体的道德问题,这对儿童的成长无疑是一种消极影响。

(二)教师引导下的儿童游戏

如果需要教师作为儿童游戏的引导人,那么首先要转变教师、家长及学校的游戏观。家庭与学校对游戏的认识仅停留在儿童消遣娱乐的活动方式,而忽略了游戏“润物无声”的教育功能。有关教师对教育游戏了解情况及认可度的调查显示,“80%以上的教师表示'了解但没有使用'或者'听说过但不甚了解'”[9]。教师应该重拾游戏这种教育方式,以教育引导为主,尝试开展一些以游戏为中心的道德教育课程。教师需要为儿童创设良好的游戏环境,规避不良影响,并适时适当加以引导,让游戏成为促进儿童发展的积极养料。教师在游戏前的教育目的要和游戏中的随机教育相结合,并应该将教育目标具体化、实际化。如教师可以通过游戏支持儿童间的友谊,鼓励重视儿童喜欢游戏中的伙伴。教师要提前了解儿童间的关系,为防止冲突应重点关注有矛盾的儿童,一旦有冲突发生,教师需立刻转移儿童的注意力,尽量避免立即将两人分开、严厉批评,要让儿童知道什么是积极的相处行为,尽量解决儿童间的矛盾。此外,教师的参与对进一步了解儿童和调整教育安排都有重要的作用,“在学校情境中,这意味着教师可以通过儿童的游戏了解儿童的学习和一般发展水平,进而能够帮助他们确定促进儿童认知与情感发展的新的起点”[10]。游戏后的评价不能依据游戏表现进行等级考核,而是需要赞扬儿童在游戏中所表现出的良好品格及道德行为,并对游戏中的不道德行为组织学生讨论,允许学生各抒己见,使儿童较为轻松且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德育活动中。

儿童思想自由、放松,全身心地投入到游戏当中,接受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道德精神。在游戏中孕育的道德精神是道德品格的芽苗,成年人应该极为重视和珍惜,并随着儿童认知的发展,加以正确恰当地引导,道德精神终成为伴随儿童一生的道德品格。

[1][2]杨宁.皮亚杰的游戏理论[J].学前教育研究,1994(1).

[3]曹中平,蒋欢.游戏功能的再认识——来自脑科学研究的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05(7-8).

[4][6][7][8]龙宝新.游戏:重构儿童的德育世界[J].少年儿童研究,2009,(12).

[5]赵汀阳.博弈问题的哲学分析[J].读书,2003(2).

[9]张刚要,马德俊.教育游戏的现状分析与发展研究[J].电化教育研究,2008(2).

[10]珍妮特·莫伊蕾斯.仅仅是游戏吗——游戏在早期儿童教育中的作用与地位[M].刘焱,刘峰峰,雷美琴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3.

(责任编辑:刘宇)

Make Game Become the Booster of Children’s Moral Development

HE Ping

(Collegeofeducation,LiaoningNormalUniversity,Dalian,Liaoning116029,China)

Game is the normal life style of children, with the game, children can continue to experience the outside world, obtain direct experience from the life, and affecting the social development. The growth of children physical development and psychological cognitive capacity to make the game also has the stage. In the concrete operation stage, children’s game interests tend to be more regular, and the rules of the social moral principles affect the growth of children’s moral feeling and moral cognition. Teachers should not be a game spectator, but to guide students in the moral penetration of the game gradually cultivate moral spirit. Therefore, game is not only children's entertainment, but also a kind of independent, and practical moral education.

game; rules; moral enlightenment; moral spirit;moral development

2016-07-07

和平(1991-),女,辽宁大连人,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

G40-012.9

A

1005-5843(2016)10-00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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