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民“新农保”参与意愿:基于制度信任分析范式

2016-03-02王茂福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安徽马鞍山4300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关键词:新农保

杨 哲,王茂福(.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安徽马鞍山4300;.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农民“新农保”参与意愿:基于制度信任分析范式

杨哲1,王茂福2
(1.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安徽马鞍山243002;2.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摘要]依据制度信任理论,结合问卷调查数据,运用Logit回归模型,探讨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对其参与意愿的影响效应,可以发现:除了农民家庭年收入、农民家庭子女数量以及传统养老理念对其是否愿意参加“新农保”存在显著影响外,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也影响他们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即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对他们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具有正向的效用。通过提升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感知水平和信心水平,可以增强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从而提升农民参保水平。

[关键词]新农保;制度信任;制度感知;制度信心

一、引言

农民“老有所养”是当代社会健康发展所追求的目标,也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必然要求。2009 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在“新农保”背景下,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关乎“新农保”能否顺利实施与可持续发展,直接影响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效果。

已有的研究认为影响农民“新农保”参与意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层面:第一,农民家庭收入。农民的参保决策受到农民家庭收入的制约,家庭收入提高时,农民群体参加“新农保”积极性就会大幅提高[1]。也有学者认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来说,“新农保”这种制度属于“奢侈品”。但是,如果农民在满足第一层次需求后,即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假设农民群体家庭年收入还有结余,则会推动该群体购买保险。因此,也从侧面反映了农民家庭收入对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意愿的影响[2]。第二,农民家庭子女数量。研究发现农民家庭子女数与其参保意愿呈负向关系,孩子数量越多的家庭,其参保动力明显不足,反而家庭子女数量越少,其参保意愿越强烈[3]。第三,传统的养老理念。传统养老理念主要体现为农民的“养儿防老”观念和家庭式养老观念。在农民视野中,“养儿防老”或家庭式养老比较可靠,传统观念导致农民参保意愿不强烈、行动积极性欠缺[4]。随着农民的“养儿防老”观念减弱,传统农村的养老观念逐渐由“家庭式养老”向“社会方式养老”转向,由此导致农民群体对国家提倡的社会化养老方式的需求会逐渐增加[5]。

上述研究参保意愿的文献为本研究提供了良好借鉴,不过,这些文献没有从制度信任维度来研究农民的参保意愿。即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对该群体参加“新农保”意愿是否存在影响?以及影响方向如何?这恰是文章要回应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设计

(一)理论基础和研究假设

信任从某种程度上展现出一种心理状态,抑或是行为选择,制度是信任的地基,也是信任的对象[6]。有学者认为信任是双向度的,即M信任N去做X,如果因为N有理由做立足于M的X,并且M期望N

做X,那么就是信任,也就是说互动双方之间相互信任[7];与此相反的观点是,信任是单向度的,即从事一方对事情另一方的信任,但是信任并没有就此终结,完整的信任进程重要的一环是在这种心理指导下表现为特定的行为规范[8]。假设信任是双向度的,在这个约束条件下,事情的双方就可能出现彼此合作。因此,彼此的信任是合作行为发生的重要保障,只有当政府之间、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存在信息对称的彼此信任关系,才会有效推动双方的合作行为发生,且双方的信任关系的嵌入结构决定着双方合作的形态,也就是说“弱信任关系”表现出来的形态是“弱合作”,“强信任关系”的结果是形成“强合作”[9] 192。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以及差异化思维的日益渗入,信任已经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上升到制度层面的信任,人们彼此交往中会受社会规范、法律制度的约束,也就意味着信任由具体的个体与个体间的信任上升为抽象的社会层面,这时信任的社会机制比较成熟稳定[10]。还有学者认为制度信任是心理预期,是对信任对象正面积极评价的心理状态,而这种心理状态是对信任对象的“善意感知”[11]。

依据制度信任理论,并基于我们提出的制度分析框架,制度信任不仅仅是客观的体现,更是一种主观行为建构,制度信任是受众对某种制度的主观感知[12]。故文章把制度信任分析界定为农民对“新农保”在制度上的心理认知,包括对“新农保”的“制度感知”和“制度信心”两个层面。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就是对一项公共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的信任,也就是说农民参加“新农保”行为是农民与“新农保”制度制订者和执行者的合作。由此可见,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应受到他们对“新农保”制度制订者和执行者的信任的规制。故依据上述制度信任理论,文章提出假设: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对其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具有正向的影响,农民对“新农保”制度信任水平越高,该群体参保意愿就越高。该基本假设包含以下两个具体研究假设。假设H1:“制度感知”变量对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具有正向的关系,“制度感知”水平越高,对农民参加“新农保”越具有积极效用。假设H2:“制度信心”变量对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具有正向积极效用,随着农民“制度信心”水平提高,该群体参加“新农保”意愿水平越高。

(二)变量的测量及描述统计

在上述两个具体的假设环境中,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是文章的因变量,问卷中形态是“您愿意参加新农保吗?”答案选项是李克特量表形式,具体选项是“非常不愿意、不太愿意、一般愿意、比较愿意、非常愿意”。“制度感知”、“制度信心”则是文章关注的核心自变量。“制度感知”是合成变量,由“新农保”公益性、“新农保”平等性、“新农保”有效性、“新农保”收益性,以及“新农保”保障性五个指标组合而成。具体来说,“新农保”公益性变量在调研问卷中选项是“‘新农保’是符合农民诉求公益性政策,您对这句话的态度是?”答案选项是“非常不赞同、不太赞同、一般赞同、比较赞同、非常赞同”,总共5个选项,按顺序操作化,分别赋值为1、2、3、4、5。“新农保”平等性、“新农保”有效性、“新农保”收益性,以及“新农保”保障性变量实际操作化类似于“新农保”公益性变量。“制度感知”复合变量取值为前面五个指标的平均值。“制度信心”也是合成变量,由预期领取养老金、政策预期稳定、缴费补贴制度、养老金足额领取,以及基金预期安全五个指标合成。预期领取养老金变量问卷中形态是“如果您已经参加新农保(或者假如您将来参加),您对预期领取养老金有信心吗?”选项是“非常有信心、比较有信心、一般、不太有信心、非常没信心”,总共5个选项,按顺序操作化,分别赋值为5、4、3、2、1。政策预期稳定、缴费补贴制度、养老金足额领取,以及基金预期安全变量实际操作化类似于预期领取养老金变量,“制度信心”复合变量取值为前面五个指标的平均值。

为了研究的严谨性,文章的控制变量包括:农民的家庭年收入、家庭子女数、“养儿防老”观念,以及人口学变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婚姻状态)。文章中变量的详细阐述见表1。

调研数据显示多数农民比较愿意甚至非常愿意参加“新农保”。表2显示了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数据结构,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参加“新农保”的农民群体分别是37.5%、28.7%,二者共计达到66.2%。

表1显示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的平均值为0.72,即表明农民在总体上倾向于参加“新农保”。受访者性别的均值为0.55,表明男女性别比趋于均衡。农民年龄均值为2.44,说明在调研区域中年农民的比例相对较大。平均文化程度均值为1.91,说明多数农民已经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婚姻变量均值为0.78,说明多数农民是已婚,农民的家庭处于稳定期。农民人均年收入变量均值为1.93,处在8001-20000元,总体收入水平不高。农民生育观念有所改变,多数农民家庭生育小孩的数量为1个,但传统“养儿防老”观念对该群体存在一定影响,表1中“养儿防老”是否可靠变量的均值为0.74。农民对“新农保”制度具有较好的认知,制度变量中“制度感知”变量的均值为3.98,多数农民对“新农保”制度都有较好的认知。“制度信心”变量的均值为3.79,这说明农民对“新农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有较好的信心。

(表1)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表2) 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的分布状况(N=421)

(三)抽样

文章采用访谈问卷法收集资料,依托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以及“皖江城市带区域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了“新农保”的可持续性和农村住房保障两个课题的问卷调查和资料收集,选取了安徽省庐江县作为调研区域。庐江县地处皖中,北濒巢湖,南临近长江,西依大别山脉,隶属合肥市。全县管辖17个镇,231个村及社区,人口120万。选择庐江县的原因:第一,庐江县实施“新农保”前并未开展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类似于中国其他地区;第二,庐江县的“新农保”政策与《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相似。因此,庐江县的“新农保”状况在政策推动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庐江县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设定“新农保”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4个档次,以后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每个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档次,不同年度可以选择不同的档次,但在当年度内保费缴纳后不能对已缴纳保费的档次变更。县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分两块:一块是对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实行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此款是在参保缴费后,由县农保中心直接记入个人的银行帐号。另一块是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补贴40元的基础养老金直至寿终。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还将提高这两项补贴的标准。

在庐江县的抽样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涉及乡镇、行政村(抑或自然村)、农民3个层次的抽样单位。首先,在庐江县所有乡镇中(17个镇)采取简单随机方式随机抽取2个乡镇(同大镇、白湖镇);再分别在被抽中的每个乡镇简单随机抽取10个行政村(抑或自然村);最后,在行政村(抑或自然村)随机抽取25名农民。具体来说:第一,庐江县同大镇,处在庐江、肥西、舒城三县交界,东临巢湖,北与千年古镇三河一桥相连,到省会合肥仅半小时车程,现有人口8.6万,39个村。从其中随机抽取10个村(常丰村、上东村、南闸村、陈湾村、胡湾村、龙临村、西沙村、潭口村、凤洲村、东沙村),再通过简单随机的抽样方法获得约250个农民。第二,庐江县白湖镇,位于合肥、巢湖、芜湖三地交界处,辖原“一镇两乡”行区,总人口90400人,镇属区或村委会19个。从其中随机抽取10个村(裴岗社区、吴渡村、陶冲村、泉水村、邓湖村、胡榜村、顺港村、白湖村、梅山村、青帘村),再通过简单随机的抽样方法获得约250个农民。通过三个阶段的抽样,最终在庐江向农民发放问卷500份,收回456份,回收率达91%,有效问卷为421,有效率84%。

三、结果分析

对于因变量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本文采用“Y=1”表示农民愿意参与“新农保”,“Y=0”表示农民

不愿意参与“新农保”。对“新农保”参与意愿进一步操作化,赋值为“1=愿意”(包括非常愿意、比较愿意和一般愿意),“0=不愿意”(包括不太愿意和非常不愿意)。由于因变量是二分类变量,文章采用Logit模型进行估计:

Logit模型采用的是最大似然法进行估计,其中yi是第i农民“新农保”参与意愿,xi是自变量,bi是自变量的回归系数。表3呈现了影响农民“新农保”参与的Logit估计值,包括模型1、模型2、模型3,具体如下。

(一)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不存在个体基本情况的差异

从表3,可以发现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不存在个体基本情况的差异。个体的基本情况指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态等方面。模型1显示,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没有性别差异,性别变量对农民参与“新农保”没有影响。从农民年龄看,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没有年龄差异。模型1中,与年龄在29岁及以下农民相比,年龄在30-44岁之间农民“新农保”参与意愿减少了0.33倍(1-e-0.26),年龄在45-60岁之间农民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减少了0.56倍(1-e-0.80)。就农民自身的文化程度而言,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与其文化水平之间并没有显著效应,是否参与“新农保”与其自身文化水平无关。从农民的婚

姻形态可以发现,该群体参加新农保的意愿没有婚姻状况差异,参加“新农保”的意愿没有呈现婚姻状况方面的显著性水平。模型1调整后的R2为0.021,说明数据的拟合优度一般。卡方值为9.11,且通过显著性水平5%的检验,这说明农民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以及婚姻状况与参保意愿之间的线性关系不显著。

(表3) Logit模型回归结果

(二)控制变量对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的影响

模型2调整后的R2为0.222,说明数据的拟合优度与模型1相比,有了进一步改善。卡方值为45.81,其伴随概率为0.0000,小于指定的显著性水平0.01,这说明控制变量(家庭年收入、家庭子女数以及“养儿防老”观念)与参加“新农保”意愿之间的统计关系显著。从模型2的数据可以得出:第一,家庭年收入对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有正向显著影响,即家庭年收入越高,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在模型其他条件稳定的情况下,与家庭年收入水平在8000元及以下的农民家庭相比,家庭年收入在8001-20000元之间的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增加了2.74倍(e1.32-1),家庭年收入在20001元及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增加了5.48倍(e1.87-1);第二,家庭子女数量对农民参加“新农保”动机呈现出反向变动关系,如果农民家庭子女数越多,那么该家庭中成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弱,在控制模型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与家庭没有小孩相比,有1个小孩家庭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减少了0.35倍(1-e-0.43),有2个小孩家庭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减少了0.91倍(1-e-2.32);第三,“养儿防老”观念对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也呈现出方向变动关系,即农民的“养儿防老”传统观念越强,则其参加“新农保”的动机就越弱,反之,如果“养儿防老”观念越弱,则其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因此,家庭年收入、家庭子女数,以及“养儿防老”观念对农民参加“新农保”具有显著效用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但是从模型2来看,模型回归效果并未达到理想效果。模型2中的决定系数R2的值仅为0.222,这就意味着,模型中所有自变量的变动能够解释22.2%的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也即是说参加“新农保”意愿变化的22.2%是由控制变量(由家庭年收入、家庭子女数以及“养儿防老”观念)引起的。控制变量与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的线性关系显著,但总体来说,控制变量对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的解释力不足。因此,有待引入新的变量,以优化多元回归模型。

(三)农民的制度信任对其参加“新农保”意愿存在重要影响

文章最重要的发现是,农民的制度信任是影响他们参加“新农保”的核心因素。文章的主要任务是考问制度信任,文章把“新农保”制度信任操作成“制度感知”和“制度信心”,从“制度感知”和“制度信心”变量角度探讨制度信任对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是否具有正向关系,即验证上文假设H1和假设H2是否合理,分析“制度感知”、“制度信心”在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的众多影响因素中又发挥什么作用。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在多元回归模型1的基础之上,以“制度感知”、“制度信心”以及控制变量为自变量,以参加“新农保”意愿为因变量,建立回归模型3。回归模型3调整后的R2为0.434,模型的建构较好,从模型3的变量的回归系数来看,制度信任的两个维度各自对参保意愿存在正向影响,农民的“制度感知”和“制度信心”与他们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存在关联,且这一关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所以,研究假设H1和H2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实证支持,“制度感知”水平越高,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水平越高;“制度信心”水平越高,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水平越高。

至此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农民的制度信任是影响他们参加新农保意愿的重要因素。依据有二:一是模型3显示出研究假设H1和H2被证实为真;二是比较各个模型的拟合优度(即调整后的R2)可知,在影响因素中加入制度信任变量后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得到了更理想的解释。第二,无论在“旧农保”制度约束下还是在“新农保”制度背景约束下,农民群体家庭年收入增加、农民家庭子女数变化以及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松动都是影响农民参加“新农保”的重要因素。

四、提高农民对“新农保”制度信任水平的建议

既然农民的制度信任对他们参加“新农保”意愿存在显著的正向效用,那么提升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水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新农保”参保水平也跟随着提高。因此,文章就如何提升农民群体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水平提出了诸项建议:

第一,提升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感知水平。制度信任理论认为制度过程信任是提升制度感知水平的重要条件之一,“新农保”作为国家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政策,其制度要想获得大多数制度受众的信任,要加强有效的社会动员,而有效的社会动员措施是提高受众对制度的认知。如果受众对“新农保”制

度的认知越透彻,就越会有效提升“新农保”制度信任水平。制度的认知包括两个维度:“主动认知”与“被动认知”。基于调研数据,农民文化水平有限,从而使其对“新农保”的认识聚焦在微观层面的经验信任,并不能转化为宏观上的信任态度和行为。所以说,农民对“新农保”制度主动认知是辅助渠道,而被动认知是主要渠道。既然被动认知是了解制度的主要渠道,那么就要加强有效推送,如果基于推送便捷性,可以加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是直接面对农民)对“新农保”的宣传、动员(如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网络、新闻媒体、电视媒介,以及横幅标语等渠道进行推送)。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全面、正确认识,能使农民充分感知到参保的优点,有利于“新农保”工作的开展以及政策目标的实现,从而增强对“新农保”推广的信心。与此同时,县级政府应该加强对乡镇政府和村干部的培训,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新农保”的了解更加清晰。

第二,提升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心水平。当信任主体(农民)判断信任对象(“新农保”)能否守信的时候依据的并不完全是信任主体(农民)眼前信息,更多的是对信任对象(“新农保”)的“印象”,即“经验信任”。而“经验信任”来源于政策制定与实施,如果想要提升信任主体(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心水平,那么,中央政府应该高度重视“新农保”制度,与此对应,各级地方政府亦应积极督促“新农保”制度的推行,可以将其推行实际情况作为基层干部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此外,政府可以考虑优化补贴标准提升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心。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给予农民新型养老保障形态,以应对传统家庭式养老形式的弱化,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危机,实现对传统养老的有效补充与逐步替代。所以,应该设置多层次缴费标准补贴动态机制,缴费层次越高,补贴就应该越高,激励农民参与。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就补贴财政责任应重新分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履行自身职能,在利益均衡导向下,满足信任主体(农民)需求,优化供给服务,实现“新农保”政策目标。最后,整合制度的透明度,提升“新农保”制度信心水平。在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整合的背景下,“新农保”与居民保整合,制度整合过程中,应该让农民了解整合过程中给其带来的好处,否则,会让农民认为“新农保”是不好的制度,造成农民的“误解”和认知偏差。

[参考文献]

[1]郝金磊,贾金荣.西部地区农民新农保参与意愿研究[J].西北人口,2011,(2).

[2]常芳,杨矗,等.新农保实施现状及参保行为影响因素——基于5省101村调查数据的分析[J].管理世界,2014,(3).

[3]程令国,张晔,等.“新农保”改变了中国农村居民的养老模式吗?[J].经济研究,2013,(8).

[4]李冬妍.“新农保”制度:现状评析与政策建议[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1,(1).

[5]石玉梅,张敏.新农保制度下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政策效应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1,(10).

[6]聂建亮,钟涨宝.新农保养老保障能力的可持续研究——基于农民参保缴费档次选择的视角[J].公共管理学报,2014,(3).

[7] Morgan R M,Hunt S D.The commitment-trust theory of relationship marketing[J].The Journal of Marketing,1994,(3).

[8] Mukherjee A,Nath P.Role of electronic trust in online retailing:A re-examination of the commitment-trust theory[J].European Journal of Marketing,2007,(9/10).

[9] Castelfranchi C,Falcone R.Trust theory:A socio-cognitive and computational model[M].Hoboken:John Wiley & Sons Ltd,2010.

[10] Okazaki S,Katsukura A,Nishiyama M.How mobile advertising works:The role of trust in improving attitudes and recall[J].Journal of Advertising Research,2007,(2).

[11] Rousseau D M,Sitkin S,Burt R S,et al.Not so different after all:A cross-discipline view of trust[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8,(3).

[12]王茂福.新经济社会学的价格理论论析[J].社会学研究,2011,(5).

[责任编辑:黄文红]

[作者简介]杨哲(1981-),男,安徽庐江人,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讲师,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经济社会学研究;王茂福(1964-),男,湖北武汉人,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经济社会学研究。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资助项目:SK2015A289;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资助项目:gxyqZD2016062

[收稿日期]2015-01-15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6)01-0146-06

猜你喜欢

新农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农保”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新农保”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捆绑制”的文化研判:基于文化适应论观点的分析
云南省新农保制度问题分析
关于我国农村消费影响因素的思考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试论我国农村地区养老资金筹集问题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究
保障水平视角下“新农保”公共投入优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