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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威客模式与文化产业的内在关联

2016-03-01张子杨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威客文化产业知识产权

张子杨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数字化时代威客模式与文化产业的内在关联

张子杨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当前,各国的国际贸易纷纷主打文化产业的竞争。威客以其自身的创新性以及运营模式的多样化,推动了各国文化产业的创新与进步。数字化时代为我国威客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在多种特性的基础之上,我国威客模式与文化产业以创新为交叉点,互相带动彼此的发展。

威客;文化产业;创新

一、威客模式为文化产业治理提供新视角

当前,文化产业内容同质化的问题日渐突显,以创新和众投等新型模式为特征的威客模式为文化产业的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将信息进行多终端的分享,这为以互联网为新的突破点的文化产业带来了新的挑战,而文化产业中以网络文化产业①最为明显。大众通过互联网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给文化产业带来的挑战是:忽略了对潜在用户的挖掘和开发,无法满足受众的个性化需求。文化创意内容的同质化以及创意人才的匮乏,最终将导致创意产业链的失衡。

威客模式把创意智力资源和创意市场中的个人及中小企业的创意需求进行连接和匹配,为网络用户参与网络原创提供交易平台,为网络文化创意产业链上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提供平台,也为网络文化产业的生态危机治理提供了视角。相比而言,以威客网站为平台的威客模式涵盖了设计、开发、文案和推广等创意性服务。在威客网站上,当一个买家有多项创意需求时,可以通过平台获得一站式的服务,互相协作式的分工和扩散式的创意能够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交易平台。

威客通过个性化的消费订制为文化产业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参与“创意扩散”的机会。有设计生产能力的企业先要在市场上做好充分的调研,之后可以参考威客平台上的已有数据,这些数据包括消费者自身发布在平台的创意需求或是比较好的创意方法,也可以是针对自身业务进行的一对一的创新生产。这样,企业就可以针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专业化的设计和生产。这种情况下,威客模式的分成是按照消费者在创意性需求中的贡献程度。这种比例分成能够调动消费者参与个性化消费定制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创意需求在创意产业链上扩散。

二、威客的分销模式②为文化产业注入新的活力

数字化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就是建立新的网络虚拟集聚区模式,新的网络虚拟聚集区模式可以采用威客模式。[1]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动力就是创意性产业,创意性产业往往具有分散化、生产销售跨地域化等特点,而这些特点恰恰制约了创意性文化产业的发展。为了克服这一困难,创意性文化产业可以借鉴威客的分销模式来进行网络虚拟集聚区的构建。威客作为一个创意性的分销平台,充分发挥了众包、设计、融资等投标招标的重要职能。通过不同板块的划分,多产业分别形成一个该行业的网络空间创意产业集群。企业可以把自己的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威客平台上的其他企业,从而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专业化水平和竞争优势。

以威客的分销模式为借鉴的网上创意产业集聚区能够更为便捷地集聚全国各地乃至海外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更为方便地接触到企业或者是个人的最新研究成果,从而进行资源的整合利用,推动独立创客和小微企业入驻网络集聚区,推动技术成果转让,实现科研成果向生产的迅速转换。

三、知识产权保护是威客模式以及文化产业发展的共同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意性产业来讲势在必行,它是威客模式以及文化产业发展的共同需求。作为创意性文化产业的代表,威客模式在进行设计、策划等多项任务与交易时,其参与者的知识产权很容易受到第三方的侵犯。文化产业亦是如此,在互联高速发展的现在,原创歌曲甚至是设计和发明都容易受到“模仿”。“著作者”、“发明者”、“设计者”,近年来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大,这也说明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

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闭幕,至此,2016年的“两会”正式落下帷幕。在阐述“十三五”时期的重要目标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句话给创投市场吃下一颗“定心丸”。威客模式及文化产业都是以创意、创新为核心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对创新创业的基本保障和支撑,也是对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实行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无论是威客模式还是我国的文化产业,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都需从源头抓起,同时做好事后保障。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显著,但与社会期待相比仍需进一步加强。要在源头抓牢知识产权的确认,完善确权制度,让有争议的知识产权过不了确权这一关,从而减少确权后“争权”事件的发生。还可以增加维权中心的建设力度,以利于产权所有者在受到侵权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大对侵权者的打击力度和密度,同时为我们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便民服务。

四、威客模式是前景广阔的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

数字化时代,威客模式作为创意性产业的先驱动力,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新业态。数字化时代的互联网已经不是简单的机器终端的链接,作为人类智慧的产物,互联网把世界各个地域和角落的人连接在一起,将他们的智慧和创意进行汇聚和整合。威客模式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优越条件,在自身的平台上进行创意的交流与出售,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聚集创意、交流创意、实现创意的平台。同时,威客用最简单的方式创造出无数令买卖双方都满意的机会,以数次机会为突破口,激发每一个参与者的主动性与参与性。在给予参与者实现自身理想和抱负的可能性的同时,又让其自身获得了回报,形成了威客广阔前景的驱动力。

注释:①网络文化产业是建构在网络技术平台上的、以数字化为核心形成的网络文化产品生产、流通、服务的新型产业。

②分销模式,流通模式的一种,即制造商通过分销商(代理/经销商)将产品辐射至各零售网点,它体现了厂商专业化分工的特征。(百度百科)

[1]金元浦.威客模式:前景广阔的创意产业新业态[J].中关村,2011(94):46-48.

G124

A

1674-8883(2016)09-02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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