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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形态特征与电视传播渠道结合初探

2016-03-01曹蓝元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9期

曹蓝元

(河南电视台 新农村频道,河南 郑州 450000)



微电影形态特征与电视传播渠道结合初探

曹蓝元

(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河南郑州450000)

微电影在中国发展方兴未艾,从《老男孩》的网络传播,再到莫文蔚主演的广告短片《66号公路》,各种类型的微电影不断涌现,不仅创造了电影新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目前电影生产及消费的格局。在电影商业化越来越成熟的时代,越来越多的软广告植入微电影中,甚至更多的广告主体采用微电影形式展示产品和消费观。但微电影的播出平台目前停留在网络、微信圈和映前广告等渠道中,涉足电视传播渠道的微电影和广告短片较少,而专门开设与微电影有关的电视栏目竞争力也并非想象中的乐观。

电视传播;微电影

电视频道中微电影题材的节目如何进行创新策划,其发展策略又应该如何设置呢?本文结合互联网技术革新影响下的媒体传播特点,研究电视渠道与网络传播的结合趋势,从创新微电影栏目的方向着手,探索符合电视传播规律的微电影题材节目发展策略。

一、微电影特征和创作形态

随着广播电视电影技术的发展和民用广电设备的普及,全民娱乐的氛围越来越深厚,民众参与视频创作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如今,网络用户群体壮大,网络文化的各种形式不断涌现,特别是微博、微信等一系统微文化的出现,冠有“微”字的内容产品成为网络时代的代名词。微电影的出现,受到了传媒、商界和电影爱好者等群体的关注,众多知名企业更是将微电影纳入到了整体的广告营销战略之中,积极筹措、制作和传播微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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