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从政府本位到民众本位
2016-02-29林家彬
中国经济报告 2016年2期
关键词:管理
林家彬
政府的社会治理理念要从过去那种偏重于政府本位的管制控制思维,转变到民众本位的协同治理思路上来
城市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
“社会治理”概念的流行始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欧美国家,多见于政治学和社会学方面的文献,大都含有相关社会主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意思,突出了现代社会在管理和控制上的多元性、互动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它强调现代社会治理不同于传统的政府统治,即它不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政府行政权力,而要更多地容纳和依靠非政府主体的自治行动。
有中国学者对社会治理给出了这样的定义:“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行为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城市社会治理,就是城市空间范围内的社会治理。
在中国,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正式使用了社会治理的概念,并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专设一章。由此可见,完善和改进社会治理,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生活中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

中国城市社会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信息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之下,中国社会正处于剧烈转型之中,而传统的治理模式未能及时调整和适应,导致中国的城市社会治理中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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