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的演进
2016-02-28熊明辉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新校长 2016年8期
文 / 熊明辉(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逻辑学是关于论证分析与评价的学科,关注的是如何把好论证与差论证区别开来。作为论辩的工具,亚里士多德逻辑具有明显的实践取向,关注的是从语义、语形和语用三维度来探讨论证分析与评价。但亚氏之后,主流逻辑学家抛弃语用分析维度与实践取向,大力推崇形式逻辑,符号逻辑使形式逻辑发展到极致。然而,17世纪归纳逻辑的提出以及20世纪后半叶非形式逻辑的兴起,使语用维度又被重新拽回,开启了逻辑学的实践回归。
实践开端
逻辑学曾分别源自古希腊、古中国和古印度三大古代文明,只不过,古希腊逻辑最终发展成了国际公认的主流逻辑。在三大古代文明中,逻辑学均作为论辩的工具而产生。亚里士多德的追随者直接将亚氏的相关逻辑论文汇编成《工具论》,彰显了逻辑之论辩工具性。所谓“论辩”,即论证、辩护,是一种基于多主体互动的论证综合体。换言之,论辩即多主体论证,故称广义论证。与之相对,狭义论证通常是指单主体论证与零主体论证。零主体论证是形式逻辑学家们所关注的形式论证,其评价与语用要素无关。单主体论证与多主体论证是非形式逻辑学家们所关注的非形式论证,其评价总需考虑语用要素。
古希腊逻辑之主体是亚氏逻辑,本质上以多主体论证为其研究对象。亚里士多德被后世称为“逻辑学之父”,他对逻辑学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词项逻辑。词项逻辑的核心是三段论,故人们有时把亚氏逻辑等同于三段论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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