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马克思对旧平等观的批判和新平等观的建构

2016-02-25李孝阳

党史文苑 2016年2期
关键词:平均主义

李孝阳

[摘 要] 马克思运用历史的逻辑和辩证的逻辑批判了包括资产阶级平等观在内的旧平等观。平等不是抽象的、超历史的,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要从人的实践活动、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角度思考和解决不平等问题。马克思对旧平等观的批判和新平等观的建构,对于我们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平等正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平均主义 平等权利 马克思平等观

作为一个革命家,面对资产阶级社会由于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而形成的巨大不平等,马克思从来不是价值中立的。在他的包括经济学在内的许多著作中,我们都可以看出他对不平等现象的经验分析和充满道德力量的批判。然而,作为一个历史唯物主义者,马克思坚持历史性的批判,对现代社会不平等的批判从来不简单地诉之于平等权利这样的道德观念,而是从资本主义社会最普通、最常见的商品现象出发,深入研究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演变的内在逻辑,深刻揭示了资产阶级所谓平等的阶级性、虚幻性、形式性,并在批判的过程中表达了自己的平等观。重温马克思的相关论述,深刻把握马克思平等观的精神实质,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正义的实现。

一、对平均主义平等观的批判

资产阶级在夺权的过程中高举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帜,在与地主阶级进行的殊死搏斗中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随着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资产阶级平等观在社会中开始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在商品生产、产品分配上普遍存在的不平等现象尤其明显。因此,与历史上的被压迫阶级如奴隶阶级、农民阶级一样,广大无产者和小资产者会本能地提出对劳动产品平等分配的要求。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也正是从分配制度认识共产主义,把共产主义社会看做是平等分配产品的社会。这种平等观,把平等归结为经济领域的平等分配。

马克思在从革命民主主义立场转向共产主义立场时,就与这种平均主义平等观保持距离。这种平等观存在什么错误呢?他认为,在劳动还是异化劳动的情况下,“强制提高工资,无非是给奴隶以较多工资,而且既不会使工人也不会使劳动获得人的身份和尊严。甚至蒲鲁东所要求的工资平等,也只能使今天的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关系变成一切人对劳动的关系。这时社会就被理解为抽象的资本家。”[1]p62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思想还没有超越甚至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还受限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后,他指出,无产阶级要求的平等不是更多的工资、与资本家的平等分配。因为“每一个社会中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2]p142,“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3]p17。把分配从生产关系的总体中抽取出来单独考察,必然割裂生产与分配的辩证关系,看不到生产方式对产品分配的决定作用,陷入历史唯心主义。“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4]p306如果资本、地产与雇佣劳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消灭,代之以劳动者共同拥有劳动资料的生产者社会,进而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就不能实现实质平等的社会。

马克思对平等分配的平等观的批判,深刻体现了马克思辩证法的总体性特征。不同于庸俗的社会主义者从分配制度认识社会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则突出强调了马克思的总体性方法,“只有在这种把社会生活中的孤立事实作为历史发展的环节并把他们归结为一个总体的情况下,对事实的认识才能成为对现实的认识。”[5]p56他们的这一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资产阶级平等的意识形态性质。在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下,商品交换的普遍化导致互相交换彼此劳动的人与人的关系以物与物的关系呈现出来,脱离个人而独立化,并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人们陷入全面异化状态,资产阶级仅仅是从物与物的关系看待人们创造出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因此身处这种现实的小资产阶级和无产者必然深受资产阶级拜物教的影响,接受这种直接性、非历史性、非辩证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提出平等分配劳动产品的要求。马克思并不反对工人争取经济利益的斗争,但反对把局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平等分配作为工人阶级斗争的最终目标。“工人阶级也不应夸大这一日常斗争的最终效果。他们不应当忘记:在日常斗争中他们反对的只是结果,而不是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他们服用止痛剂,而不祛除病根。……他们应当屏弃‘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这种保守的格言,要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革命的口号:‘消灭雇佣劳动制度!’”[3]p97因为“在雇佣劳动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平等的或仅仅是公平的报酬,就犹如在奴隶制的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3]p96。

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总体观能够让我们看清平等分配观念的实质。正如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的工资理论时说:“雇佣劳动制度是奴隶制度,而且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越发展,这种奴隶制度就越残酷,不管工人得到的报酬较好或是较坏。”[4]p311把平等仅仅理解为产品分配问题,掩盖了分配背后的生产方式问题,容易陷入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无助于实质平等的实现。

二、对资产阶级权利平等观的批判

随着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资产阶级启蒙学者提出,人生来自由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人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平等即是其中之一:所有人都应当在国家和政治生活中拥有平等权利,这是不言而喻的。这种权利平等观以历史唯心主义的抽象人性论为前提,抽空了人的一切具体特性,把人变成了脱离社会经济关系、阶级状况和历史背景的一般的人,把平等抽象化,变成超历史、超阶级的平等。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平等观把平等归结为政治和法律领域的平等权利,虽然在反对封建统治的过程中具有进步意义,但它是有限的、不充分的平等,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平等交换商品和购买劳动力的要求,维护的是资产阶级利益,带有不可避免的资产阶级局限性。

这种平等观的现实基础,我们应追溯到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实际上它产生于商品生产中一般人类劳动的等同性。调整商品交换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等劳动相交换。资产阶级社会把劳动力当成商品。马克思指出,劳动力所有者出卖劳动力商品,货币所有者即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商品,二者在商品流通领域是等价交换。“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指英国伦理学家边沁所认为的“双方都只顾自己”——引者注)。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6]p199然而,一旦离开流通领域,这种表面的、形式的自由平等,就露出了不自由、不平等的原形。“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6]p199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不是劳动的价格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在消费劳动力商品时,工人不但要生产出这部分价值,而且必须生产出超过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中心问题,就是用延长工作日,或者提高生产率,增强劳动力的紧张程度等等办法,来增加这个无偿劳动”[4]p311。在资本自我增值本性的驱使下,资本对劳动的控制和支配不断加深,资本积累的客观规律决定了资本与劳动平等的不可能。这样,马克思通过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产阶级平等权利观的社会经济条件,指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资本与劳动表面平等的背后是不平等,所谓的权利平等观是虚幻的、不可能实现的。资产阶级的平等“承诺之所以无法实现,是因为只要阶级社会中不可避免的经济不平等还存在,那么政治的和社会的不平等就必然存在”[7]p90。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强调指出,劳动者的纲领不应当简单地使用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这些模糊的字眼,而应当说明首先必须铲除阶级和阶级社会,“随着阶级差别的消滅,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4]p311。

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后,宣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恩格斯尖锐地指出,这种“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穷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即限制在目前主要的不平等范围内的平等,简括地说,就是简直把不平等叫做平等”[9]p648。在德拉·沃尔佩看来,资产阶级平等“作为一种形式的平等,它的实际内容在于公共利益就是对民法所认可并使之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的严格保护”[10]p476。这些认识是深刻的。这种平等,与自由一样,都是建立在资本、私有财产之上的,实际上是自由地使用和处理私有财产的资产阶级平等。资产阶级拒绝从现实的物质生产和经济生活出发,否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在经济领域中资本与劳动的不平等对政治和思想上层建筑的决定性影响,这是资产阶级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马克思所追求的社会平等是建立在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实质的平等,不是这种政治和法律的形式的平等。

三、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平等的分析

马克思高度评价了资产阶级在发展生产力、推进城市化、市场化,开启政治自由平等民主化进程等方面的历史贡献,作为启蒙精神的伟大继承者,“马克思不会因为一个观念来自资本主义,就不加分辨地批驳。他不仅没有不屑一顾地彻底摒弃那些源自中产阶级社会的观念,还坚定地呼吁将中产阶级的自由、自决和自我发展等革命价值发扬光大”[8]p106。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作为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要求自由平等地雇佣劳动实现资本自我增值,由此消除了政治等级和特权,实现了法律和私有财产面前人人平等。相对于传统的专制社会,资本主义的形式平等是人类迈向自由平等的一大步。但是,“在拥有生产资料的人与没有生产资料的人之间不可能存在真正自由、平等的交易,而且‘资本家’和‘工人’就是从是否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界定的。只要存在工人和资本家,那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从事的交易就不可能是自由和平等的”[11]p92。马克思正是鉴于资产阶级在实现平等上的进步与局限、平等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巨大矛盾,批判了以往所有建立在历史唯心主义基础上的旧平等观,表达了自己的平等观。

一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从人类社会辩证发展过程看,社会主义平等具有两重性。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对立物、继承物、取代物出现的,它的方方面面不可避免地带有资本主义旧社会的痕迹。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制度消灭了资产阶级私有制下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状况,实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在劳动面前的人人平等;把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平等要求和意志上升为法律,实现人们在社会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巨大的实质上的进步。

但正如马克思所说:“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总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4]p304“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有些人由于天赋聪慧,劳动效率高,提供的劳动量多,实际分配的劳动所得就多;而有些人家庭成员多,提供同样的劳动量而实际分配的劳动所得就少。这就是说,按劳分配这种平等,它不承认阶级差别,但是默认社会和个体差别,这就会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权利具有社会历史性,建立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上的平等权利具有不同的历史内容。因此,体现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利益要求的社会主义平等,是一种历史性的权利,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局限性。“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4]p305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非选择性的偶然因素导致的不平等问题会凸显出来。

二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平等。社会主义的平等为共产主义平等创造条件。超越社会主义社会的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由于彻底消除了旧式分工、阶级,劳动不再是异化的而是自由的,个人得到全面发展,按劳分配就会被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所取代,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不复存在。这时,超越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的实质平等,不再是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每个人,而是对每个人的不同需要给予同等的关注。平等是为了个体之间的自由个性而存在的。

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平等问题的探讨,马克思表达出这样的观点:“资本主义的‘平等’的虚伪性在于,它的形式的平等同内容的不平等是相互矛盾的;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形式的平等同内容的平等不再矛盾,但却仍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对以劳动及其报酬为标志的‘平等’才被真正超越。”[12]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阶级差别和各种特权随着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一同消失,整个社会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体,实质平等得以实现。

四、马克思平等观的现实启示

马克思主义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对于现实事物的分析,无论是物质经济、政治制度还是思想观念变迁,都坚持历史性的方法和辩证法的方法。两者是相互统一的、不能割裂的,历史性的方法同时也是辩证的方法,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独特性。总体而言,马克思运用历史的逻辑和辩证的逻辑深刻批判了以往社会的旧平等观,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平等观。这对于我们今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坚持社会主义平等观,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公民的政治平等和法律平等权利。资产阶级实现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建立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王国,封建等级特权被彻底埋葬,它在政治生活中把人变成自由平等的公民和法人,同时在经济生活中把人变成利己主义的原子个人,根本改变了人们的生存状态。我们看到,虽然资产阶级实现的自由平等还是资产阶级范围内的自由平等,带着资产阶级的胎记,是不充分的,然而这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的价值。我们追求和弘扬的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是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扬弃。社会主义平等,显然应高于资产阶级平等。“平等的实现程度自然决定于现实社会实践的水平,然而单纯追求经济平等并不能保证社会的整体公平,止步于形式平等绝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是一个不断消除形式平等崇拜、迈向事实平等的自觉历史过程”[13]。与马克思当年的设想不同,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文化都相对落后,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在保障和维护公民实际的自由平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批判地继承资产阶级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形式的特权都是与平等格格不入的,发展社会主义平等,必须反对一切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为此,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平等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國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政治和法律上维护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

其次,全面深化改革,夯实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促使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落地生根,搞好意识形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既要重视政治和法律平等,更要重视经济和社会的总体平等。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奠定了社会主义平等的经济基础。但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下的巨大身份差别、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待时日,不应当也不能够在一夜之间消除基于不同身份、家庭、环境、天赋导致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必须从根本上用力,加快社会生产力发展、经济和社会建设。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要得到人们的接受和认同,除了要展开意识形态批判,揭示资产阶级平等的阶级性、虚假性,我们还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始终做到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法律平等地位,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层面夯实平等价值观的物质经济前提。○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8]特里·伊格尔顿.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0]衣俊卿.20世纪新马克思主义[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

[11]艾伦·布坎南.马克思与正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2]何中华.“平等”问题的历史规定及其超越——重读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11(5).

[13]吴兵,杨雪.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马克思平等观的理论内涵及其实践意义[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4(3).

责任编辑/张荣辉

猜你喜欢

平均主义
“优秀”岂能“轮流转”
莫让“平均主义”污染了绩效考核一池清水
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激励机制优化浅议
电力企业加强薪酬管理的研究
基于小样本的招聘中基层人员选拔“平均主义”程度调研
试论民俗文化中平均主义思想对新时期的影响
新时期以来平均主义思想研究若干理论误区辨析
——以中国共产党反对平均主义理论为视角
从《天朝田亩制度》看太平天国的小农经济政策
打破“平均主义” 不让“老黄牛”吃亏
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平均主义思想研究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