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发展”断想(上)
2016-02-22孙志毅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16年2期
孙志毅
“均”,同“平”,取“均匀、相等”之意;“衡”,本意是“秤杆”,引申为“不倾斜”。
跳出教育看,似乎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均衡的。
雨果说过:“上帝是吝啬的,给了你这个,就不会给你那个了”。世界真如此——江南山清水秀,资源却相对匮乏;西北地表荒凉,地下却成了“百宝箱”:煤炭、石油、稀土、铁矿、天然气……人也如此:天生丽质者往往读书不佳;学习成绩好的,长相却常常一般;前半生钟鸣鼎食的,后半生也许就落魄潦倒;官运亨通者,后代又不大争气。孟子说的“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也是这个道理,“烈火烹油”加上“一败涂地”被二一除,均衡了……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
“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是教育界近年来以国家意志推进的一件大事,其背后的理论支撑是:义务教育为国民教育,非精英教育,是普通国民文化程度达到的基本水准,是一个民生问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起点,是“打破贫困固化,防止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措施。
这与西方人200多年前提出的理念相吻合。
在1776年杰弗逊起草的美国《独立宣言》中,就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直译是“所有人都是被平等地创造出来的”,被谁创造出来的呢?当然是造物主上帝。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发表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将“创造”改为“出生”。淡化了“神创说”,强调了人的尊严、人的平等、人的权利,不论其贫富、城乡、贵贱、男女、肤色、家族……
城乡间、校际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间的教育不均衡,是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多年来教育发展政策的偏颇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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