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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粮油储备及加工项目经济评价影响

2016-02-22

现代食品 2016年20期
关键词:教育费经济评价进项

◎ 李 娟

(中粮工程科技(郑州)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53)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1]。通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自此,营业税退出我国税制体系的历史舞台。项目经济评价也要适时调整,不再体现营业税,而要以增值税取而代之。

1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不同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即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无增值不征税。计算增值税时应先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再乘以税率。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包括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无形资产的转让额、不动产的销售额。营业税是价内税,由销售方承担,计算营业税用营业额乘以税率。

在实际应用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很难准确计算。因此,我国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方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即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该计算方法体现出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 “营改增”对粮油加工项目经济评价的影响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2],建设投资所含进项税可抵扣销项税。该部分进项税虽可抵扣,但在建设期内仍需要投资人垫资,是投资人花出去的钱,因此建设投资应包含进项税。与征收营业税时期相比,建设投资不变。进入经营期,建设投资所含进项税是去抵扣销项税,而不形成固定资产,所以这部分进项税不计提折旧,与征收营业税时期相比,折旧费减少,总成本费用降低。

3 粮油加工项目应做出的调整

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提供的财务分析报表说明“营改增”后的报表调整。

(1)营业收入、增值税金及附加估算表。首先,《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提供的表名为“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表名应更改为“营业收入、增值税金及附加估算表”。其次,表内营业税项目须删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而以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项改为税金附加。

(2)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确认固定资产原值时,要扣除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进项税,再计算折旧费。对于粮油加工项目,其形成固定资产费用大致可分为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和为形成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其他费用。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工程费增值税率为1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增值税率为1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进项税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工程费进项税在运营期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进项税按一年抵扣。当年未抵扣完的进项税结转下一年继续抵扣,直至抵扣完毕。

(3)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项,改为税金附加,列入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4)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项,改为税金附加,列入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5)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项,改为税金附加,列入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6)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项,改为税金附加,列入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净现金流量和累计盈余资金会增大。

(7)资产负债表。由于在建工程所含进项税不形成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会造成资产负债表不平衡。为此,在负债中增加“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一项,以负数形式列入建设投资进项税,其经济意义为该部分金额需要通过进项税抵扣的方式,由国家返还给企业。

由于粮油加工项目普遍建设投资较大,很可能运营期前几年都在抵扣建设投资进项税,造成运营初期增值税金及附加为零,减税效果明显,相当于从税收方面给予项目收入补贴,相比于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变大,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增多,项目投资回收期缩短。建设投资进项税抵扣对粮油加工项目经济评价指标影响效果明显,这也体现“营改增”对基础建设投资的充分利用,折射出国家通过“营改增”促进经济发展的初衷。

4 特例——粮油储备项目

以上调整对粮油加工项目普遍适用。国家对于粮油储备项目免征增值税,因此没有对建设投资进项税的抵扣效果,建设投资中的进项税按形成固定资产来处理,经营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增值税为零,所以附加税也为零。“营改增”对粮油储备项目经济评价无影响。

5 结语

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也须做出适当的调整。“营改增”对粮油储备项目经济评价无影响,但对加工项目的影响不容小觑,因此适时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能更真实地反映项目经济效益,对项目决策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EB/OL].(2016-03-23)[2016-09-25].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3/t20160324_1922515.html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EB/OL].(2016-03-31)[2016-09-25].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06180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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