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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著名社会活动家原是童养媳?

2016-02-19黄进琪

百家讲坛 2016年2期

黄进琪

1913年冬,王定国(后成为新中国著名社会活动家)出生于四川省营山县的一个茅棚里。那时四川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王定国家里一没田地,二没房子,唯一的栖身之所是借别人的一面山墙搭起的一间茅棚。因家里穷,王定国的妹妹被活活饿死了;为了安葬病故的父亲,三岁半的二弟被母亲忍痛卖掉;王定国六七岁时,就来到卖担担面的面食馆推磨挣钱。

15岁时,王定国被送到一户姓李的人家家中当了童养媳。若无意外,她会沿着嫁人、生儿育女、孝敬公婆这种命运轨迹走下去,但幸运的是她认识了一些改变自己命运的人。

那时,川东地下党来到营山县秘密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王定国的舅舅常常带他们来王定国家开会,其中以经营卖布生意做掩护的杨克明给王定国讲了不少山那边的新鲜事儿:小孩子上学不要钱、重庆的女娃不裹脚等。王定国听了,心里痒痒的。于是在杨克明的鼓励下,她剪了长发,放开了刚裹不久的双足。

后来,舅舅和朋友凑了四十多块银圆,终于结束了王定国和李家的婚姻关系。获得自由的王定国主动配合农民协会到处宣传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等先进思想,还让妇女劝男人不吸鸦片,动员妇女参加农民协会。1933年10月,王定国参加了红军。

1935年,为迎接中央红军和红四方面军的会合,部队决定扩大宣传队伍,爱唱爱跳的王定国被调到新剧团。此后,王定国和她的战友们走了几乎比别人多一倍的长征路——部队行军时,剧团必须向前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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