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成果公平分享与收入分配机制的完善
2016-02-19孔陆泉张正云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分配
孔陆泉 张正云
摘要: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规定了发展成果必须由人民群众公平分享,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着人民群众公平分享发展成果的基本权利。但实践中在按劳分配领域,忽视了生产条件分配的先天不等对其公平原则的侵蚀;在按要素分配领域,忽视了政府对要素占有起点公平的强力调节和对劳动者利益的特别保护;在社会总产品分配领域,忽视了如何直接、间接地为全社会成员谋利益;在商品交换领域,忽视了自觉遵循价值规律和大力维护市场秩序,从而产生了较严重的利益分配不公,加大了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和主体地位,完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分配机制;坚持社会总产品分配和商品交换领域的合理规则,完善城乡利益分配平等共享机制;坚持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完善由市场决定的的报酬机制;坚持提低、扩中、控高,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消除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社会总产品分配和商品交换领域的利益分配不公和不合理差距,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发展成果;公平分享;收入分配机制;三个有利于;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F0-0;F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6)02-0040-08
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已日益成为近年来学术界与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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