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关于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着力点及履责存在的问题
2016-02-13戴明丽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马鞍山243000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戴明丽(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 马鞍山 243000)
论政府关于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着力点及履责存在的问题
戴明丽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马鞍山243000)
政府在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政策是切实履行并落实政府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多年来,我国政府在民办学前教育合理布局、规范发展、扶持引导发展、保障合法权益方面着力施为,卓有成效。然而当前我国民办学前教育政策中存在民办幼儿园性质定位偏颇、法人属性模糊,分类管理政策与普惠性民办园标准缺失,相关部门权责配置不明确且合作机制缺乏效力,财政扶持的相关政策缺失、不健全甚至冲突,审批管理混乱与办园标准的同质化,教师身份不明且权益保障配套政策缺失等问题,影响政府在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中的职责定位、履行与落实,制约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民办学前教育;政府职责;政策
民办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与发展有利于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激活整个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是政府应切实履行的职责,且从多年来政府关于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实施的政策来看,在合理布局、规范运行、扶持引导发展、保护合法权益方面着力最多,也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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