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腐败倒逼下的基层治理探讨
2016-02-13付翠莲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360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付翠莲,孔 政(浙江海洋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 舟山 360)
村官腐败倒逼下的基层治理探讨
付翠莲1,孔政2
(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316022)
随着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规模扩大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刺激,村级干部在换届选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土地征用拆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频现公众视野。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村官膨胀的权力在缺乏监督的空间里产生异变,倒逼人们重新审视农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探索实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用法治方式和制度手段清理规范“小微权力”,是基层治理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村官”;腐败;权力清单;“小微权力”;基层治理
在我国,“村官”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的通俗称呼,由村民自治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的全部人员构成,对其所归属的村级社区范围,享有管理行政村公共事务的权力,协助乡镇一级政府行使国家对农村地区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村官不仅担负了党的权威和村民的委托,而且作为农村基层干部也掌握集体的资源和权力。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和政府相当重视“三农”问题,大力在广大农村地区进行建设,使得村中资金、资产、资源“三资”规模不断扩大,由此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在这种刺激下,越来越多地区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频繁出现拉票贿选、暴力选举等违背民主选举制度、无视选举规章的恶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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