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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乐府弃妇诗反映的婚姻观——兼论其对当代社会婚姻的影响

2016-02-13但小玲

天中学刊 2016年6期

但小玲



论汉乐府弃妇诗反映的婚姻观——兼论其对当代社会婚姻的影响

但小玲

(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汉乐府中有诸多关于两性婚姻状况的描写。其中,弃妇诗所表现的婚姻观念主要有传宗接代、男尊女卑和一妻多妾等。如今,这些旧的婚姻观念在当代社会婚姻生活中仍然有所影响。

汉乐府;弃妇诗;传宗接代;男尊女卑;一妻多妾

中国古代的男子可以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因而普遍拥有比女子更多的社会权利,而女子则是弱势群体。男尊女卑等婚姻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多有表现,如汉乐府诗中即有《上山采蘼芜》《怨歌行》《白头吟》等弃妇诗。这些弃妇诗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两汉时期一部分男女婚姻观念,如传宗接代、男尊女卑、一妻多妾等。这些婚姻观念在两汉时期非常流行,在其后的朝代依然延续,甚至在当代社会仍然残留着某些旧时的婚姻观念,这种历史性关联值得我们思考。

一、传宗接代婚姻观念

从先秦时期开始,关于继嗣问题,儒家学派讨论繁多。汉朝时期,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学说成为一门显学,儒家学派关于继嗣婚姻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大戴礼记 · 本命》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严疾去,多言去,窃盗去。”[1]255直接将“无子”一说归入礼法。在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汉代家庭,能不能传宗接代被看作是头等大事,所以妻子不能生育便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休妻条例,并被社会接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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