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革命与权利的表达——由《贵州不缠足会条约》谈起
2016-02-13张敏
天中学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贵州
张敏
身体的革命与权利的表达——由《贵州不缠足会条约》谈起
张敏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 475001)
缠足是我国千年陋习,清末民初维新派发起了不缠足运动,其影响波及远离京城的贵州。不缠足运动的开展体现了身体的革命,对中国近代史影响深远。《贵州不缠足会条约》体现了国民人权意识的觉醒,对其考察表明:不缠足运动不仅是民权的表达,更深意义上是国权的表达,是“国富民强”理念通过女性身体革命的表达,是满汉平等之政治诉求的体现,是社会转型期国家文明的标志。但是,由于“历史惰性”和民俗的传承性,不缠足运动的社会成效不大。
《贵州不缠足会条约》;革命;民权;国权
缠足是我国千年陋习,摧残妇女的肉体和精神。清末民初,维新派发起了移风易俗的“妇女不缠足运动”。1898年,贵州资产阶级革命派、民主派在贵州东门月坛文昌宫成立“贵州不缠足会”,刊印《贵州不缠足会条约》。该条约具有独特价值,根据地缘政治学的理论,在远离京城的西南边陲贵州,不缠足运动开展得如此浩大,体现了国民人权意识的觉醒。本文试图通过对该文本的考察,阐明不缠足这一身体的革命与民权、国权的关系。
一、《贵州不缠足会条约》的立约背景和宗旨
清末历“千年未有之变局”,国家面临被瓜分的局面,“救亡图存”成为社会各界的一致目标。为救敝起衰、保国强种,维新派发起不缠足运动,认为“缠足是国家积弱之根,世局败坏之源,古今之奇殃”,“要富国强种,以固基本,而不禁缠足终无起点之术”[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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