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安民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背景下刑侦专业课程的改革与建设
2016-02-13程明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6年5期
程 明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382)
浅析公安民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背景下刑侦专业课程的改革与建设
程明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300382)
摘要: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正面临着重大改革,这对公安院校学科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刑侦专业的课程应适应这一变化,全面审视学科建设目标和规划,探索和完善刑侦专业的教学与实践。使公安高等职业院校其能够培养出符合公安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从根本上提升公安刑侦队伍的战斗力。
关键词:招录培养制度;公安院校;刑侦专业
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决策部署中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这无疑对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主干课程设置及师资力量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结合当前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对学科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应该积极推进刑侦专业课程的改革和发展,使其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相互促进,真正实现“公安岗位为导向、专业能力为目标、科目导学、学练结合”的课程体系和“校局合作、学战衔接、教学练战一体化”的训练体系,实现理论与实践完全融合的分步式的教学体系?。
一、刑侦专业课程改革目标及建设思路
(一)刑侦专业课程改革的目标
刑侦专业课程体系是实现刑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保障,课程体系的改革建设,应当以公安侦查一线人才需求为依据,以其工作任务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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