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员涉酒案件的违法处治
2016-02-13杨小敏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杨小敏
(天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天水741001)
宋朝官员涉酒案件的违法处治
杨小敏
(天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天水741001)
宋朝酿酒业发达,酒的消费量大。然而因酒而致的官员违法犯纪现象亦很多。有些官员嗜酒废政;有些官员用酒行贿受贿;有些官员为取酒利,巧立名目;甚至个别官员醉酒杀人,草菅人命。其危害显而易见,宋朝政府均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但处罚过程中适用法律及量刑标准也凸显了宋朝优容士大夫的国策,以及专制时代人治大于法治的特点。
宋朝;酒;酒政;黜降法
宋朝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为酿酒业提供了必须的原料;而宋朝饮酒风气的盛行,尤其是有宋一代百万人左右军队数量的长期保持,又提供了一个稳定且庞大的酒的消费群体,这又刺激了酒的生产和销售;加之宋朝商品经济的发展,税收税源的变化,酒课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为了最大限度获得酒利,政府对酒的生产、销售各个环节严格管控,对酒务官员严加考核。与此相伴,宋朝官员中出现了很多与酒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了维护皇帝的威权、国家的尊严和封建社会秩序的稳定,宋朝政府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均给予一定的处罚。当然在处罚过程中也体现出其优容士大夫的一贯国策。本文将主要探讨宋朝官员涉酒案件发生的场所、涉酒案件的违法处治及法律依据,并试图揭示涉酒案件发生的制度背景和深层社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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