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抉择: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监管制度
2016-02-13金碧华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6年5期
关键词:服务
金碧华
困境与抉择: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监管制度
金碧华
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新机制和新途径,购买公共服务正逐渐成为维系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重要方式和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目前购买公共服务还面临诸多现实困境,特别是评估监管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评估流于形式,监管力度不够,严重影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导致有限公共资源的浪费。必须建立政府契约式公共服务的新思路,强化评估监管意识,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机制,建立多元合作共治的综合评估主体体系,加强过程监管,防范和规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评估;监管
一、问题的提出
所谓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部门为履行其社会职责,通过社会契约等方式,利用政府财政向各领域社会组织购买用于提高社会福利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作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亮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被认为“能够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改进政府绩效,且因其相对较弱的意识形态色彩尤其为各国政府所追捧,甚至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制度安排”。[1]
从某种程度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仅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市场化)和社会志愿机制(社会化),也不仅仅是服务生产职能与治理资源的主体间转移(去行政化),而是公共服务秩序中一系列角色意识、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互动结构的变迁,是政社关系从单向依赖到双向互动、从行政指令向契约合作的整体转型过程(契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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