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模式下多层次导师工作机制设计与实践
2016-02-13孔文迪王家华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6年5期
孔文迪,李 想,王家华
书院模式下多层次导师工作机制设计与实践
孔文迪,李 想,王家华
书院制是目前国内许多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大胆尝试,而导师制则成为书院制模式下人才培养的核心。以南京审计大学为例,探究书院模式下多层次导师制的工作机制和实践特点,对影响导师制实施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为导师制的改进和完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书院制;导师制;人才培养
一、书院制条件下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的基本理念
(一)书院制条件下加强导师工作的现实意义
导师制的实行可以追溯到14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由创办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维克姆首倡,学院为进入大学的学生指定专门的导师。我国导师制的萌芽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教育家孔子,他以言传身教的形式,指导学生学习和做人,堪称我国古代教育史上最典型的导师。导师制的宗旨强调师生互动中导师的引领和学生的自主学习,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两方面积极性。[1]导师制以个别指导的形式,实现知识与能力品德的培养,强调密切的师生关系和宽松的氛围,使学生在师生互动和具体实践活动中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而达到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书院制学生培养模式契合了“全人教育”的教育理念,即强调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人的整体发展,包括人的智力、情感、社会、身体、创造力、直觉、审美和精神潜能的发展。全人教育理念提倡平等、开放、有活力的师生关系,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建立起一种开放而平等的学习群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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