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图书馆在弘扬地域文化中的“有所为”
2016-02-12许苗苗
图书馆研究与工作 2016年6期
许苗苗
(金华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浙江金华321000)
论公共图书馆在弘扬地域文化中的“有所为”
许苗苗
(金华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浙江金华321000)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主体,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在传播弘扬地域文化、展示城市文化魅力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使命。文章阐述了图书馆在深化弘扬地域文化中的认知与作为,并根据实践,从史料信息、遗产信息、亮点信息、特色信息4个切入点,总结了图书馆在深化传承与弘扬地域文化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以更好地推动“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惠民。
图书馆;地域(城市)文化;公共文化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时代高度,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2015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均等化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目标[1]。目前各地政府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政策,努力打造“十三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升级版,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公共图书馆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主体,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应积极参与“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做到“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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