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2016-02-12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档案资料馆
中国民政 2016年3期
关键词:档案管理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档案资料馆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档案资料馆
日前,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共同制定出台了部门联合规章《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民政部令第1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精神和要求,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和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要求,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推动专业档案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重要成果。制定颁布《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对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档案管理,维护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好地服务和谐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四条,从坚持档案管理原则、落实档案管理职能、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等方面,对城市社区档案工作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是总括性规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