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治理范式的法治化转型
2016-02-12徐邦友
治理研究 2016年4期
□ 徐邦友
论国家治理范式的法治化转型
□徐邦友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范式正朝着法治化方向转型。国家治理范式法治化转型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转型的逻辑必然,是中华文明持续发展繁荣的逻辑必然,也是人民大众主体意识不断提高的逻辑必然,还是我国和平崛起融入国际社会的逻辑必然。国家治理范式法治化转型必须遵循六大基本逻辑:一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二是努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始终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新法制原则,四是努力实现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五是注重促进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同频共振,六是始终注重“历史传承、本土创制和借鉴吸收的有机统一”,并注重实现领导力量与推动力量、大众力量与精英力量、体制内力量与体制外力量、自发力量与自觉力量的协合。
国家治理;范式;法治化;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①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网,2014年10月29日。这一重要论断首次将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联系起来,并深刻揭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并预示着国家治理范式的法治化转型,它必将对中国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里,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国家治理范式法治化转型何以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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