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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2016-02-12

中国社会保障 2016年6期

单方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驾驶摩托车下班途中意外翻入河中死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出具责任认定文书。此种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

会诊意见

观点一 可以认定为工伤

理由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规定,“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职工驾驶摩托车下班途中意外翻入河中死亡,应该是机动车伤害造成的后果,单方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不是职工本人,所以只要下班途中这一事实认定清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我国工伤认定的立法精神就是最大可能地保障主观上无恶意的劳动者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因此在排除因醉酒、吸毒、自杀等行为导致的落水原因后,可以认定为工伤。

律师点评 此类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主要是看个人是否承担主要责任。从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角度来说,认为在单方交通事故中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中,不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不能根据立法精神推导出此类情形应予认定工伤。

观点二 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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