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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习法在公务员培训中的应用——澳门特区政府高级公务员公共决策行动学习项目案例分析

2016-02-11董明发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董明发

(国家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北京100872)



行动学习法在公务员培训中的应用——澳门特区政府高级公务员公共决策行动学习项目案例分析

董明发

(国家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北京100872)

摘要:行动学习法是学习知识、分享经验、创造性研究解决问题和实际行动四位一体的方法。国家行政学院组织开展澳门特区政府高级公务员公共决策项目,通过运用行动学习法,推动了澳门发展重要问题的探讨和解决,促进了澳门特区政府的管理创新,改进了澳门高级公务员的工作方法,推动了学院的培训工作改革。该项目的成功经验在于:高层重视支持、准确诊断问题、科学设计项目、小组高效运作以及项目专家组过程管理。

关键词:行动学习法;澳门公务员培训项目;行动学习小组

一、行动学习法概述

行动学习法(Action Learning)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欧洲。1965年,英国物理学家瑞文斯教授首先提出。他在比利时参与组织了一个为管理人员举办的管理发展课程。在这个培训项目中,他第一次完整地使用了行动学习法。在学习过程中,每个参与者都带着当前面临的棘手问题。这些有着不同专业特长的人,组成学习团队,群策群力,互相支持,分享经验,反思质疑,形成新的行动对策,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在1971年出版的《发展高效管理者》一书中,瑞文斯正式提出了行动学习的理论与方法。瑞文斯关于行动学习的基本理念体现在他提出的学习公式中:

L(learning,学习)=P(programmed knowledge,学习程序化的知识)+Q(ability to pose“insightful”questions,提出有“洞察力”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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