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探讨
2016-02-10周新军黄茵谢汉生满朝翰
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 2016年4期
周新军,黄茵,谢汉生,满朝翰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北京 100081)
节能管理与技术
铁路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探讨
周新军,黄茵,谢汉生,满朝翰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北京 100081)
本文对铁路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边界、核算主体、核算方法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界定了核算边界以及核算主体,并对核算主体进行了细化分层。综合国内外对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提出了铁路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的基本框架。
铁路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核算边界;核算主体;移动源排放
近年来,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也日益增多。排放量核算方法是其中的一个重点关注对象,国内外学者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碳排放量的核算方法上,因为碳排放是温室气体排放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在实践方面,相关组织和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碳排放核算标准,使得无论是对于个体或组织、还是产品或活动的碳减排工作有了量化的依据,为合理地评价和约束碳排放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提供了基础方法。
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及,铁路行业属于推动减碳的行业之一。目前已有试点铁路局尝试参与区域性的碳交易市场。因此,对铁路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进行探讨,不仅具有现实的针对性,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今后有更多的铁路运输企业或铁路总公司整体参与碳市场交易提供理论依据和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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