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选线涉及湿地的法规政策解读及解决对策
2016-02-10付达靓
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 2016年4期
付达靓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2600)
铁路工程选线涉及湿地的法规政策解读及解决对策
付达靓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2600)
国内铁路建设项目涉及湿地的案例日益增多,但有关湿地保护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各地方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湿地的保护要求也不尽相同。本文对国内有关湿地的定义及其保护要求的法规政策进行了归纳总结,明确了铁路工程选线涉及湿地时应遵守的管理规定和保护要求,并对铁路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如何应对相关湿地保护要求提出了解决对策。
铁路选线;湿地保护;法规政策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列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是较大国土空间内的长距离线性工程,其方案受线路走向、不良地质条件、车站选址等因素限制。随着目前各级政府对湿地保护的逐步重视和铁路建设项目的日益增多,今后铁路工程选线遇到湿地必将越来越普遍。目前,对铁路建设涉及自然保护区、景观保护区及保护性地类的环境管理要求均有探讨[2-3],个别铁路工程对湿地及其保护区的影响也有所论述[4-6],但对铁路建设项目涉及湿地保护的相关法规政策解读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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