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2016-02-06张晓玲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乌兰察布012000
法制博览 2016年4期
张晓玲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 乌兰察布 012000
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张晓玲
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乌兰察布012000
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案件频发。这些案件在地域分布、被害人家庭的社会构成、受害人的年龄、人数、犯罪的持续性等方面都呈现出规律性。导致此类案件出现的原因较复杂,社会道德环境的恶化,农村学校师资缺乏,学校管理薄弱,家庭监护缺失、学生性教育落后等是导致案件持续发生的主要原因。案件所反映出的农村教师师德建设问题,乡村教育投入及管理问题,农村未成年人监护问题等应引起全社会思考并关注。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应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
农村教师;未成年人;性犯罪;道德;监护
十数年来,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案件发生频率之高,分布地域之广,持续时间之长,侵害人数之多,触目惊心,令人难以置信。在制裁、谴责罪犯的同时,我们必须审视并反思我国在农村教育政策、制度、管理层面存在的严重问题。笔者就农村教师师德建设问题,农村教育投入与管理问题,以及农村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进行反思及探讨。
一、农村教师师德建设的现实紧迫性
道德对预防犯罪的积极作用,国内学者已形成共识。如有学者提出,道德是犯罪预防的内在控制因素,犯罪预防需要以道德内在控制为本,其他措施为辅。还有学者进一步阐述了道德对预防犯罪的作用机制:道德是遏制犯罪动机产生的心理条件,它能帮助行为主体控制欲望的膨胀,摆脱本能的冲动;道德通过社会舆论的谴责使人知耻而放弃犯罪或不再实施犯罪;道德的舆论导向功能,帮助人们择善而从,使犯罪者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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