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公证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2016-02-06郝敬华郓城县公证处山东郓城274700
法制博览 2016年4期
关键词:法律
郝敬华郓城县公证处,山东 郓城 274700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郝敬华
郓城县公证处,山东郓城274700
本文主要就公证夫妻财产协议的重要性以及范围加以阐述,然后就我国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的问题以及完善措施进行详细探究,希望此次理论研究对我国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的完善性起到积极作用。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法律
一、引言
夫妻财产协议的生效需要符合合同一般有效要件,还要能够具备其特殊的生效条件,我国的婚姻法中有着详细的规定,对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相关规定内容中指明,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有着约束力。
二、公证夫妻财产协议的重要性以及范围分析
(一)公证夫妻财产协议的重要性分析
我国当前正处在全面改革的重要时期,各个方面的改革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作为法治国家,在法律上的完善是必要的。社会的不断发展下,我国的法制体系不断得到完善,一些新的思想观念也已经得到了确定,其中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就是比较重要的问题。我国在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协议要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确定,这就体现了公民可以自主处分合法财产权利[1]。随着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化,对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也有着积极作用,其中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就有着其重要性,夫妻财产问题对家庭以及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影响,而通过办理财产协议公证就能从根本上对财产分配以及产权归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了家庭和睦以及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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