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四地高校法治教育异质性因素的考量*
2016-02-06黄佳长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32
法制博览 2016年4期
黄佳长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两岸四地高校法治教育异质性因素的考量*
黄佳
长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32
中国大陆高校实施的法治教育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实施的法治教育分属不同的教育形态,具有性质上的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异质性因素主要有社会意识形态的差异、法系背景的差异、理论基础的差异等。对这些异质性因素进行考量,有利于深入理解法治教育的概念,促进两岸四地高校法治教育的发展。
两岸四地;法治教育;异质性
一、问题的提出
现阶段,大陆高校实施的法治教育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实施的法治教育分属不同的教育形态。大陆高校实施的法治教育属于高校德育的一部分,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以及“法治中国”的目标的提出,法治教育的理论逐渐得以发展,并成为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港澳、台湾地区高校开展的法治教育则属于公民教育的组成部分。由于德育和公民教育在产生背景、教育目标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大陆高校的法治教育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法治教育存在性质上存在根本区别。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以及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上升,国家统一指日可期。高校法治教育包含着价值观教育、法治理念教育、民主观念等内容,对于青年人的法治观念的形成以及国家和政治认同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虽然在“一国两制”的国策下,港澳地区基本社会制度“五十年不变”,但是对青年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教育和引导却应当提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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