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边界研究
——基于西部C县的实证调研
2016-02-05赵午
法制博览 2016年10期
赵 午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25
基层法律服务边界研究
——基于西部C县的实证调研
赵午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25
摘要:通过在C县的实证调研,我们发现,由于基层法律服务需求的水平不高、法律服务的供给力量不足,基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们在职业和执业的边界上存在着业务重叠、身份混同、地域割据和业务分层等既交叉、模糊又对峙、割据的局面。
关键词:基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割据
C县地处西南内陆山区,县域面积2330平方千米,户籍人口80万人,属“国家级贫困县”。C县现有律师事务所4所、基层法律服务所9所,执业律师36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9人。①其中,4个律师事务所和2个法律服务所位于县城,7个法律服务所则分布在7个乡镇场上。
一、模糊
通过对C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访谈,我们发现,与法律工作者相比,律师群体对自己的职业身份更具优越感,法律工作者则将成为律师作为职业晋升的主途。事实上,根据我们的调查与统计,C县近半的执业律师曾在法律服务所工作,他们通过司法考试后才转变为律师身份。
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虽同属法律服务职业,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受《律师法》的规范,而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则由司法部的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约束,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但在C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名义和业务上都存在着重叠与模糊:
(一)业务的重叠。在C县法院和派出法庭,我们看到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同游走、相互对阵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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