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的便利情节的认定

2016-02-05马麟

法制博览 2016年10期
关键词:主体利用

马 麟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的便利情节的认定

马麟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34

摘要:在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其法定情节,在认定职务侵占罪时,如何正确理解职务至关重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有何区别对于罪与非罪,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分奠定基础。下面我们通过一则案例对“利用职务的便利”进行分析以及准确的界定。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认定

一、案情简介及意见分歧

(一)案情介绍

刘某为某电气公司的熔铜车间工人,该车间常见原料为黄铜,由车间配料员将黄铜分配给工人用于生产。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间,刘某多次用衣服遮盖夹带的方式窃取车间内的黄铜并销赃,累计窃得黄铜120公斤,价值10000余元。经查,刘某与该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工作职责就是取回原料铜熔化。2015年1月,某公安局将刘某抓获,4月公安分局以职务侵占罪向某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一个月后,某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检察院认为罪名认定不正确,提起了抗诉,某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意见分歧

1.一方观点认为刘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在本案中,公安部门是以职务侵占罪对刘某移送审查起诉的,法院二审认为刘某的职务侵占罪的罪名成立,从公安和法院的这一系列的司法过程中,可以得到,在本案的罪名认定上,他们认为应该是职务侵占罪,适用的是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的便利的这一情节,理由如下: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主体利用
利用min{a,b}的积分表示解决一类绝对值不等式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从“我”到“仲肯”——阿来小说中叙述主体的转变
利用一半进行移多补少
技术创新体系的5个主体
利用数的分解来思考
Roommate is necessary when far away from home
怀旧风劲吹,80、90后成怀旧消费主体
论多元主体的生成
翻译“主体间性”的辩证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