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兼职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基本防线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法律规制
2016-02-05段力萍
法制博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大学生
段力萍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44
保护兼职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基本防线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法律规制
段力萍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大学生兼职群体不断膨胀,而与目前的社会保护措施濒于脱节状态,于是兼职大学生权益受侵现象屡屡发生。本文从法律层面——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法律规制出发,为学生兼职的合法权益保护设置基本防线。
关键词:兼职权益;大学生;非全日制用工;法律保护
近年来大学生兼职热迅速升温。兼职有别于全职,是指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具体表现为在工厂做工、做家教、当餐馆服务员等多种形式。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权益屡受侵害,加之搜索引擎、虚拟社区等新媒介的推波助澜,使得这一问题更加扑朔迷离[1]。
当前,我国对于大学生兼职尚未构筑完善的保护机制。研究者们多在兼职学生个人、学校、劳动监管部门等方面挖掘原因并提出措施,但处于滞后状态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前述多种措施难以真正施行。法律法规在各种社会规范显然具有着基础性;而法律法规变革的迫切性在于我国大学生兼职领域长久出现“失范”[2]态势。笔者认为,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与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最为贴近,应成为保护兼职大学生权益的基本防线。
一、将兼职大学生纳入非全日制用工来保护的法理适用探究
通常情况下,我国大学生符合学界提出的年龄、智力、行为自由三项判断劳动者资格的三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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