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务员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2016-02-05冯筱牧
法制博览 2016年10期
冯筱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浅谈公务员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冯筱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要:公务员在行政法中的地位因行政关系不同而角色不同,而行政关系又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内部行政关系中公务员是行政主体之一,外部行政关系中只是行政主体的代理人而已,但是在监督行政关系中,公务员与其他主体具有相同的地位,就是都要接受行政监督,本文阐述了公务员在行政法中的不同地位。
关键词:公务员;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监督
行政法律关系也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只不过它受行政法所调整,根据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同,又分为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其中行政法律关系又有内部和外部之分。
一、行政法律关系中公务员地位探析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形成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出现在行政管理过程当中,由于在行政主体关系中他们的相互隶属不同,又有内部和外部两种区分,下面就分别从内部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公务员地位的异同进行分析:
(一)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公务员地位探析
所谓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又有外部行政活动而形成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公务员并不占据主体和相对人地位,只是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代理人而已,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我国行政主体资格中明确指出,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且还要有资格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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