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刑事侦查中的见证人制度

2016-02-05

法制博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刑事侦查

张 伟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试论刑事侦查中的见证人制度

张伟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91

摘要:整个刑事侦查工作中,见证人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措施,但目前该项制度在具体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资格问题、邀请问题、权利义务问题等方面。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完善见证人制度,应该采取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对策。文章探讨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对策,希望能为完善见证人制度提供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刑事侦查;见证人制度;见证人资格;出庭作证机制

一、引言

刑事案件勘察和检验现场,应该邀请一至两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根据该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见证人主要起监督和证明作用,监督现场勘查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证明现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以确保勘查工作公正,提高勘查工作水平。但在该项制度执行过程中,由于一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未能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导致见证人制度形同虚设,应该采取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对策。

二、刑事侦查见证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法律法规对见证人制度作出相应规定,对刑事侦查各项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但目前该项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资格问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见证人应该与案件无关,并且为人公正。但该规定过于笼统,并且缺乏细致的可操作性的规则,未能详细全面规定见证人资格、见证能力等内容。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随意性,制约该项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邀请问题。见证人邀请方面缺乏监督机制,没有详细全面的规范标准,影响见证人邀请工作顺利开展。虽然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到勘查现场,监督现场勘查工作,但没有规定谁监督见证人,导致一些见证人未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此外,见证人邀请在具体操作上也存在困难,例如,深夜时分,或者在暴力犯罪现场,老百姓都不愿意作为见证人来配合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工作。

(三)权利义务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未能明确规定见证人的权利义务,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现场勘查过程中,虽然邀请了见证人,但他们并不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无法保证他们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些勘查现场根本不让见证人入场,提取的痕迹和物证没有向见证人展示,有些在勘查前就让见证人签字,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也制约见证人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刑事侦查见证人制度的完善对策

为有效应对见证人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更好应对和处理刑事侦查中遇到的问题,保障见证人各项权益。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改进和完善对策。

(一)明确规定见证人资格。不是所有公民都能担任见证人,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见证人资格进行详细、全面规定,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做好见证人资格审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具体来说,见证人资格应该明确规定以下内容:见证人应该与案件和案件当事人无关,具有完全行为责任能力,在职司法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临时居住或流动性较大的人员不能担任见证人。通过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全面规定,提高各项规定的可操作性,确保见证人资格符合要求,更为有效的规范日常工作。

(二)规范见证人邀请程序。确保邀请程序规范化,为见证人制度有效落实提供保障。具体来说,在完善邀请程序时,应该综合采取以下改进和完善对策:现场勘查前邀请见证人,案发地民警应该迅速进行考查,推荐两名现场勘查人员,经本人同意后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做好教育以及保密工作。现场勘查提取的痕迹和物证应该向见证人展示,让见证人过目并签字确认。勘查结束后,见证人在勘查笔录上签字或盖章。

(三)保证见证人权利义务。明确规定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来说,见证人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对勘查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见证勘查全过程,检举或控告勘查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具备获取经济补偿的权利,由于参与现场见证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见证人应该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给予适当补偿。遵守现场勘查纪律,不得触动或使用勘查现场物品,不得妨碍勘查现场的正常秩序。具备出庭作证义务,在庭审现场,如果法庭质疑勘查现场的痕迹和物证时,对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质疑时,见证人应该出庭作证,如实回答问题,为庭审现场提供真实的证言。

(四)规定见证人出庭作证机制。规定出庭作证机制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监督见证人日常行动。见证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对确保勘察程序的客观性、公正性、合法性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他们应该出庭作证,确保庭审有效进行,推动见证人制度更好发挥作用。

四、结语

见证人制度是刑事侦查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实际工作中应该对此足够重视,认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具体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完善对策,推动见证人制度不断完善。从而保证见证人各项权益,使其在刑事侦查中更好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万先.论现场勘查中见证人制度[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4(4):51-54.

[2]吴四江.构建刑事见证人制度探讨[J].宁夏社会科学,2010(5):15-18.

[3]杨群.浅议我国当前现场勘查中的见证人制度[J].辽宁警专学报,2011(5):30-33.

作者简介:张伟,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刑侦、反恐。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0-0213-01

猜你喜欢

刑事侦查
关于刑事侦查与刑事技术的探析
侦查阶段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制
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与治安行政行为的界定
刑事侦查中的手印变形原因和规律初探
刑事拘留及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检察监督之探究
刑事诉讼法修改施行对公安刑事侦查工作的要求及对策
论刑事技术与刑事侦查的衔接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