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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音乐创作过程的美学浅析

2016-02-05曾紫娟

北方音乐 2016年2期

曾紫娟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文化馆,广东 河源 517000)



舞蹈音乐创作过程的美学浅析

曾紫娟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文化馆,广东 河源 517000)

【摘要】舞蹈音乐是一种专门为配合舞蹈表演而创作的音乐类型,具有一定的创作难度。本文以舞蹈音乐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宏观、微观的角度,简要地阐述了舞蹈音乐创作美学内涵和美学特征。同时,分别从音乐旋律和创作手法上深入探讨了舞蹈音乐在创作过程中的美学创新。

【关键词】舞蹈音乐;创作过程;美学分析

舞蹈音乐,顾名思义,就是为了配合舞蹈表演而设计创作出的一种伴奏音乐。以鲜明的旋律和动感的节奏营造出舞台所需的意境,不仅有利于调动舞者的情绪,还能通过音乐传递出创作者的思想感情。作曲家在创作舞蹈音乐时,既要从宏观上对音乐进行规范化的构架,又要从微观上对旋律进行多样化的运用。只有这样,才能优化提升舞蹈音乐创作的美学价值,完成对舞蹈作品灵魂的塑造。

一、舞蹈音乐创作美学的宏观分析

(一)舞蹈音乐创作美学在宏观上的逻辑结构

创作任何一种音乐类型的逻辑结构,其美学核心都是旋律。舞蹈音乐也是一样。在舞蹈音乐的整个创作过程中,作曲家都应该坚持以旋律结构为主的创作理念,遵守逻辑性和流畅性的基本创作原则。以此来充分展现出作曲家在创作过程中的所思、所想、所感,为观众营造出预想的美学意境,向观众创达出需要宣泄的情绪与信息。

(二)舞蹈音乐创作美学在宏观上的表现形式

作为一种内涵丰富、美学价值极高的艺术形式,音乐的分类繁琐而复杂。在这些不同的类型中,并不是所有的音乐都适用于舞蹈表演的应用。一些音乐作品本身不具备舞蹈表演所必需的节奏性、顺序性和协调性。一些音乐作品原本就具有极强的情节性和戏剧性,既不能塑造出与舞蹈表演完全相符的音乐形象,也无法彻底贴服于舞蹈动作的设计编排。所以,作曲家在创作舞蹈音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音乐在表现形式上的舞蹈特质,避免出现以上这些不能直接作为舞蹈音乐使用的作品。

二、舞蹈音乐创作美学的微观特征

(一)舞蹈音乐创作美学中的可听性

可听性是音乐的基本职能。一个成功的音乐作品必须在演奏时,给听众的听觉器官以美的享受。要想保证舞蹈音乐创作美学中所需的可听性,作曲家首先应该确定出音乐中的主题,并围绕着主题创作出通顺流畅、饱含激情的主旋律。然后,选择出与音乐主题相适宜的乐器、素材、节奏和配乐手法,以此营造出舞台上的情景和舞蹈表演的风格。最后,参考着舞蹈作品中的逻辑性和戏剧性,实现音乐与舞蹈之间的相互渗透和协调统一。

(二)舞蹈音乐创作美学中的可跳性

在设计舞蹈音乐的过程中,作曲家一般会采用以偶数性节奏形态为主、以奇数性节奏形态为辅的创作方式。这样的节奏编排可以从整体节奏上确保舞蹈音乐的规范性和整齐性。同时,创作者还要在舞蹈音乐的演奏乐谱上明确标注出节拍的强弱变化。只有配合舞蹈的律动变化,才能帮助舞者准确地进行踩拍。除此之外,跌宕起伏的旋律安排也很有必要,有平缓有高潮的舞蹈音乐更容易抓住观众的耳朵,更能淋漓尽致地表达出舞蹈作品中的内涵与情感,给人以震撼的听觉享受。

(三)舞蹈音乐创作美学中的可视性

可视性是舞蹈音乐最特殊的一种美学特征。是指在观众观赏舞蹈表演的时候,以音乐辅助舞蹈的观赏性。利用音乐的渲染优势,使得舞蹈更具视觉上的震撼力。以好莱坞的《猫》这一经典舞台剧为例,当扮演猫群的演员们在夜晚的垃圾场边狂欢舞蹈时,一只破皮鞋从天而降。这时候的音乐骤然停止,猫儿们也停止了舞蹈。舞台上传来一种重物划破空气的声音和一段人类驱散野猫的叫嚷声。虽然舞台上没有表演出来,但音乐已经给了观众足够的情节信息。舞蹈演员们突然停止又突然开始的舞蹈表演也就显得自然而流畅,毫无违和感。如果没有这一段音乐的铺垫,那么故事的推进就会出现断片。观众无法理解舞台上发生了什么,也看不懂演员们舞蹈动作中的具体情感。

(四)舞蹈音乐创作美学中的流动性

舞蹈音乐创作美学中的流动性包括了三层不同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音乐律动的连贯顺畅。规律性的律动可以有效协调音乐和舞蹈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具有连贯性和逻辑性的舞蹈音乐不仅能够增强舞蹈表演的艺术感染力,还可以充分体现出舞蹈音乐的独特艺术性。第二层含义是音乐节奏的整齐划一。只有节奏整齐才能保证音乐和舞蹈之间的平衡性,才能成功推动舞蹈作品中的情节流动。第三层含义是音乐情感的温婉细腻。舞蹈作品展现的情感具有各种各样的形态,缓慢舒展的舞蹈展现的是内敛深沉的思绪,跳跃翻滚的舞蹈展现的则是汹涌澎湃的热情……舞蹈音乐应该和舞蹈作品具有完全相同的情感内涵,以便让观众在欣赏时能够从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刺激中感受到强烈的思想感情。

三、舞蹈音乐创作的美学创新

(一)舞蹈音乐创作过程中的旋律创新

传统舞蹈音乐的旋律,大多都强调旋律的组合性和伴奏性,并不追求音乐本身的个性。事实上,舞蹈音乐的旋律和其它类型的音乐最大的差异性,就体现在音乐和舞蹈之间的协调性。舞蹈音乐为了配合舞蹈动作的停顿和律动,必须具备鲜明的节奏感。作曲家在创作舞蹈音乐的过程中,应该注重音乐节奏的表现力,尽量让音乐中的节拍依附于舞蹈旋律,利用音乐的节奏衬托出舞蹈的连贯性和流畅性,以此达成音乐节奏和舞蹈动作的高度一致性。观众在观看舞蹈表演的时候,也许并不会过于关注音乐的节奏,却能在全然无知的情况下,享受舞蹈与音乐完美结合所带来的无上美感,切身感受到舞蹈音乐的旋律之美。

(二)舞蹈音乐创作过程中的手法创新

当代的舞蹈音乐并没有局限于传统的音乐创作手法,而是在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尝试和融入各式各样的现代音乐元素,新旧结合、推陈出新。舞蹈音乐的创作者应该重视音乐素材的精炼性和创作手法的多样性,尽可能地用多元化的结构和旋律创作出具有无限潜能的舞蹈音乐。

四、结语

如果说音乐是舞蹈的伴侣,那么舞蹈音乐就是舞蹈作品的灵魂,在舞蹈作品的表演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作曲家在创作舞蹈音乐的时候,一定要严格遵守音乐创作的美学原则,凸显出舞蹈音乐的美学特征,并且对舞蹈音乐进行创新的美学创作。真正成功的舞蹈音乐,必然会实现音乐和舞蹈之间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