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确立问题研究
2016-02-05李扬
山西青年 2016年12期
李 扬
河北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0
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确立问题研究
李扬*1
河北大学,河北保定071000
摘要: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环境排污总量为前提,继而再确定市场价格的预防和治理环境的模式。这种模式与我国长期以往使用的通过行政部门利用行政手段进行防控的模式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二者兼顾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观上。对排污权交易的概念、机制和发展状况进行研究,进而探讨排污权交易确立为一种法律制度所面临的问题是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
关键词:排污权;确立;法律制度
一、排污权交易的性质、现状和问题
(一)排污权交易的性质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依托通过出售和购买手段来预防和治理环境问题的模式。它的实质是环境承受能力使用权交易[1],这一制度的设立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对污染物总量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排放权交易的标的物是排放权,这里的排放权实质上是某些企业通过安装高效率治理污染物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剩余的一种可以买卖的权利。由于治理污染物的费用要高于购买排污权的价格,从而产生市场以达到环境保护和资源配置的最优成本。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确立的发展现状
排污权交易这一制度的确立基础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排污许可证制度,二是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设立缓慢,直到2015年1月1日才真正确定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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