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害人参与量刑机制的法律分析
2016-02-05张解义
山西青年 2016年3期
张解义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0
关于被害人参与量刑机制的法律分析
张解义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0
摘要:关于被害人参与量刑的机制,一直是法律上探讨的重点问题,由于我国刑事司法受封建法治的纠问式诉讼模式影响,我国刑事诉讼历来对被告人“重打击,轻保护”本文主要从量刑活动的重要性来对被害人参与量刑机制进行分析。
关键词:被害人参与量刑机制;法律;分析
量刑机制是指量刑主体根据量刑标准和量刑规则,采用一定的量刑方法,在对量刑事实和情节等因素进行评估后,对被告人确定宣告量刑的程序和过程。基于量刑活动的重要性,笔者试图以被害人为视角,就如何构建刑事被害人有效参与量刑机制提出设想,以期能对我国未来量刑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一、被害人参与量刑制度的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刑事司法受封建法治的纠问式诉讼模式影响,我国刑事诉讼历来对被告人“重打击,轻保护”。公诉方控诉的成功只要求指控的罪名成立即可。虽然辩护方对量刑的问题极为关心,但由于定罪量刑的合一,在此罪与彼罪都没有结论的情况下,辩护方对量刑问题的关心也显得力不从心。而对于法官而言,他们一贯只重视案件的定性问题,认为宣告刑只要在刑法分则法定刑幅度之内就可以了。被害人就这样在审判程序中甚至被遗忘了。
由此可见,“重定罪,轻量刑”的司法传统观念,是造成量刑机制缺失的根本原因,它违背了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开精神,损害了控辩双方的权利,使得量刑机制无序化,影响刑事判决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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